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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丁昊、臧晓蔚利用程序漏洞从网易公司申请了5万余张点卡,每张卡价值人民币10元。今天(19日)上午,丁昊和臧晓蔚的行为被市一中院终审认定为构成诈骗罪,丁昊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臧晓蔚被判有期徒刑11年。
2005年9月初,丁昊上网时发现网通和网易联合搞活动,对ADSL用户赠送1张100点的点卡(价值10元)。他就用软件盗取他人的ADSL账号和密码,再用这些账号上网申请赠送的点卡。在这个过程中,丁昊发现了程序漏洞:无论账号信息是否提交成功,只要在10分钟之内,反复点击“提交”、“后退”,就可以使1个账号获得多张点卡,没有次数限制。他把这个漏洞告诉了臧晓蔚,两人就在易趣网站上出卖这些盗来的点卡。买家要多少张,他们就利用漏洞做多少张,售价在6.5元至7元之间。1个月后,他们挣了约48万元,觉得实在是太多了,才罢手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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