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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房展会上购房者疯抢经济适用房
北京市建委称今后对定向拆迁户所售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
“选房时间10分钟,限时清场,一次性缴清全款,否则取消购房资格。”昨日(22日),望着手中的购房须知,欲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拆迁户韩先生一脸的无奈。他认为上述购房须知完全是一纸霸王条款。北京市建委称,今后对拆迁户定向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将全部一次性付款。
拆迁户此举应视为无效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购买者资格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昨日,前门地区拆迁指挥部东一分指门前,韩先生望着由崇文区政府发出的《搬迁居民选购天通苑经济适用房须知》,不断地摸着自己的下巴。
“选房时间十分钟,一次性全款缴清。这不是难为人吗!”韩先生说,他是前门地区的拆迁户,去年和拆迁办签署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协议,当时拆迁办并没有告知一次性付款。
另一拆迁户李先生表示,没钱就取消购房资格,还不许使用商业贷款,这无疑是强行取消了没钱拆迁户依法购买经适房的资格。“该须知已违背了公平的买卖原则,应视为无效。”
市建委今后将全用一次性付款方式
昨日16时,崇文区政府危改办一位工作人员说,此次针对前门地区拆迁户的情况,是政府首次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给拆迁户。崇文区建委接到政策,要求付款方式为现场一次性缴清。
“开发商拿出1500户经济适用房已属难得,且每户居民都已得到了数目较大的拆迁补贴款。”北京市建委开发办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一次性缴清的付款政策是市建委制定的,以后此类情况也都会采用这种付款方式。
“政府补贴的拆迁款足够买得起此次2650元/平方米的住房。”
法学专家此举带有“霸王条款”的性质
北大法学院民商法教授尹田说,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对特定市民的一项优惠政策,对于这种特殊交易方式,政府自然有权介入。但从形式上看,因其具有一方强制、另一方按意愿进行交易的行为,所以该购房须知存在霸王条款的性质。
尹教授认为,政府应向社会公示要求住房款一次性付清的原因,解释清楚制定这一政策的初衷和依据,及这一政策的受益方。至于10分钟看房的规定,尹教授强调是没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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