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2006年12月23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2007年二季度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和审查中共天津市第八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审查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共天津市第九届委员会;
4.选举中共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5.选举天津市出席党的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三、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780名。
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市委根据各区、县,市委直属机关、市级国家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人民团体和驻津单位党组织所属党组织的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这些选举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和市委的要求,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解放军、武警部队代表的选举工作,由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党组织拟定具体方案,经市委批准后实施。
四、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是在我市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上升期,加快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天津全市党员和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市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天津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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