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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新闻社记者]:
不知道在推进新闻发布制度的同时,新闻办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修改出席在这儿新闻发布会的规矩,比如说我们彭博新闻社、美联社雇佣了大批中国籍员工,按照外交部新闻司的规定,他们是中秘,并没有出席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的资格。可是在我们内部,他们都是一些非常优秀、非常有经验的记者,我们觉得他们对事情的判断能力非常强。对我们来说,我们是一视同仁的,不知道从新闻办的角度是不是可以考虑修改,并同时落实这个办法到所有部委和个别省的新闻办公室?
(2006-12-28 10:50:17)
[蔡武]:
你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都知道国务院前不久公布了关于外国记者在中国采访的管理规定,新的规定明年1月1日起施行,我记得在这个规定中有一个说明,外国的驻华新闻机构可以通过外事服务机构与中国公民协助,比如摄像、资料整理和协助采访,已经有这样的规定了。我想这样一个规定的实施,将可以解决你刚才所提到的问题。
(2006-12-28 10:52:21)
[道琼斯通讯社记者]:
刚才看到港澳办新闻发言人的职位是暂缺的,有一个关于香港的问题希望你们能够解答。我了解到今天香港特首曾荫权今天将会见胡主席,您是否能够确认这个消息?另外,他们两个人之间是否会讨论允许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还有允许香港进出口商用人民币结算进出口交易这两件事情,今天和明天是否将会有这方面的信息披露呢?
(2006-12-28 10:53:16)
[蔡武]:
你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我来讲要回答这个问题有难度。作为一个部门的新闻发言人有两个条件,第一他要得到授权,第二他要掌握足够的信息,恰恰你提的这个问题,第一我没有得到授权,第二我没有掌握到足够的信息。你关心这个问题,我们新闻发布会结束之后,我们马上向有关部门转告,希望他尽快就你所关心的问题发布有关信息。
(2006-12-28 10:58:01)
[路透社记者]:
我们知道明年会召开十七大,这是一个重要的事件,我想知道外国的记者是否将会获得允许去采访这个事件?
(2006-12-28 10:58:16)
[蔡武]:
记者们有这样一个要求,我将尽快地向筹备机构转达。根据过去的经验,我们的党代会一般是不邀请外国代表团参加的,但是大会会设立新闻中心,作为接待和安排境内外记者采访大会,会议结束时还有一个新当选的中央领导集体和媒体记者的见面会。我说确切一点,从1956年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之后,就不再邀请外国代表团参加,八大的时候是邀请了外国代表团参加的。
在现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会不会有新的做法,我想相关的部门会认真地研究这样一个问题。即便是代表大会本身不对媒体开放的话,我想在代表大会期间,就媒体关注的关于我们党的重大问题及情况,我们会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各种合适的方式和媒体进行沟通。
(2006-12-28 10:58:40)
[美国国家广播公司记者]:
我非常赞赏国新办在过去几年来所做出的努力,我想知道的是,在明年我们作为外国记者是否会有更大的自由,会更加方便地在中国进行采访,以获得足够的信息?在信息非常丰富的时代,也牵涉到一个国家机密的问题,可能有一些文件、有一些事件会被认为是秘密的,中国是否有出台这样类似的管理规定解决所谓国家机密的问题?
(2006-12-28 11:02:11)
[蔡武]:
从明年1月1日起,北京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规定的实施,将会为所有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活动提供很大的便利,这是显而易见的。比如说过去记者在中国采访必须有中国国内单位接待并且陪同,这一条已经取消了;赴地方采访过去需要向外事部门申请,现在不需要,只要征得被采访单位或个人同意就行。忙不过来的话,还可以通过被授权的外事服务公司聘请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也曾经有记者问我,如果去外地采访,没有事先征得被采访人同意,我要先去外地,这个是作为外国记者和所有在中国的外国人享有的旅行的权利是一样的。据国际奥委会官员的评价,这样一个规定在奥运会历史上也是完全符合奥运会对外国记者采访的惯例的,而且显示了中国政府最大限度地为外国媒体在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采访中国的情况提供最大便利这样一个诚意。也有媒体记者朋友问我采访奥运会及其相关事项,这个“相关事项”怎么理解?根据奥运会的历史经验,外国媒体在一个奥运会主办国去采访,除了对奥运会本身采访之外,他还关心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等各个方面,这些都是相关事项。有三个限制,一个是军事地区,一个是限制旅行地区,还有一个就是跟保守国家秘密法之间的关系。因为我们做出新的采访规定,但是我们并没有修改我们国家的保守秘密法。
(2006-12-28 11:03:01)
[蔡武]:
对于需要保守的国家秘密,不能作为新闻信息来进行流通,但是对那些不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务信息,我们的政府主张要尽量地实行信息的透明、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会在这一方面有大的进展。
(2006-12-28 11:07:26)
[蔡武]:
当然,新的规定在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个新的规定和过去相比有很大的调整,在这种情况下,在实施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新的问题和新的情况,我们非常欢迎境外媒体和在座的记者朋友们,你们在明年1月1日之后如果在采访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希望及时地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们愿意和大家一起为新的规定,有利于大家更好地采访的规定,能够落实好、执行好,一起做好有关工作。有什么意见、有什么要求、有什么情况希望随时和我们沟通。
(2006-12-28 11:08:28)
[郭卫民]:
最后一个问题。
(2006-12-28 11:10:03)
[丹麦冰岛晨报记者]:
关于您刚才提到的这份新的条例,根据我的记忆这个条例并不是永久的执行下去,而是在2008年10月会失效,我还是想问您是否确定在2008年10月份这份条例一定会失效,而我们将会回到原来的旧的规定管理之下,也就是今年12月31日之前一直履行的规定,还是说把这段时间当做是一段适应和实验的阶段,看一看外国媒体和记者是否能够遵守这个新的条例?
(2006-12-28 11:10:11)
[蔡武]:
你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问题。首先,因为这样一个规定的提出是为了落实我们对申办奥运会时候的承诺,以及和奥运会的惯例来接轨,适应这样一个需要,所以这个规定相当于是一个暂行规定,就是在特定时期的一个暂行规定。原来的规定是90年制定的,实行这个暂行规定期间,原来那个规定本身并没有作废,如果说这个规定和那个规定有冲突,是以新的规定为准,如果没有冲突的地方,原来的规定仍在执行。90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了,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所以,对90年的那个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调整也是大势所趋,势所必然,一定要做出调整。筹办奥运会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调整的契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迈出了这一步。
(2006-12-28 11:11:12)
[蔡武]:
我作一个不恰当的比喻,我记得当年在香港回归的时候提到“五十年不变”、“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就有记者就问小平同志,“五十年之后是不是要变”,小平同志讲,“如果未来的五十年,实践证明我们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方针是正确的,那么五十年以后就更没有必要改变了”。如果这样一个暂行的规定在未来的一年多实践中证明是好的,是有利于我们自己的发展,有利于我们和媒体之间的互动,有利于我们和整个国际社会更加紧密地沟通和交流,我想一个好的政策就没有必要把它再变了。当然,这只是我的一点看法,不作为正式的新闻发布。
(2006-12-28 11:12:38)
[蔡武]:
由于时间原因,非常高兴和大家在一起度过非常愉快的一个多小时。新年马上就要到了,对于大家应邀出席我们的新闻发布会表示衷心的感谢,也借此机会预祝各位新年好,希望在2007年国务院新闻办同在座的各位、同各个驻华媒体的同仁们能够有更多的合作、更好的合作。谢谢大家!
(2006-12-28 11:14:42)
[郭卫民]:
今天新闻发布会到结束,谢谢各位!
(2006-12-28 11: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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