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塘沽区几个商业繁华地带,一些商贩向行人兜售一种据说用硬币制成的戒指,购买者颇多。法律人士提醒,用人民币制作饰物,制造者已经涉嫌违法。
在记者走访中仅昨日中午,就在洋货市场附近看见了两名出售这种戒指的流动商贩。摊位上摆着几十种样式各异的银色男女戒指,一张大卡片上赫然写着“硬币戒指”四个大字。当记者询问是否真的是硬币制作而成的时候,一名商贩说,她的戒指绝对是由硬币制成的,其中便宜的是一角钱的硬币做成的,而稍微贵一些的则是由一元面值的硬币制作而成的。这些硬币戒指不但样子多、便宜,而且决不褪色、不生锈,而价格仅为四五元钱。面对商贩的保证和低廉的价格,不少人纷纷购买。在记者观察的二十分钟内,就已经有好几名年轻的女孩子购买了这种戒指。一名女商贩告诉记者,现在这种戒指卖的很好,有的时候一天可以卖掉整整一盒大约50多枚戒指。
国家发行的货币能否被用作他用,记者采访了君汇律师事务所的贾律师,他表示私自损毁、熔铸人民币硬币肯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损毁硬币的数量多或者情节严重的话,还将触犯到我国刑法。
另据中国银行专业人士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第二十七条,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变造货币,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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