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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则分析文章。安徽省近年来有18位县(区)委书记因腐败而落马,透视这些地方腐败问题的发生,其中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是由于监督乏力,在这些地方,面对飞扬跋扈的“一把手”,绝大多数干部的群体性失语,班子成员“毫无责任感的沉默”,培育了贪官大肆腐败的“黑色土壤”。面对腐败,众多干部的群体性失语,是“不敢说”、“不想说”、“不愿说”交织的结果,其实比腐败本身更可怕。
要铲除腐败的“黑色土壤”,就必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改变我国政治体制中权力过分集中、缺少权力制约的严重弊端。对此,应通过发展党内民主,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建立与完善切实管用的防错纠错的党内自我矫正机制,实现党内权力的有效制约和配置。
《党章》和党内系列法规为发展党内民主提供了合法性基础,为进一步推动党内民主发展提供了体制内资源和发展空间。随着政治发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逐步成为一条清晰之路。
在发展党内民主的实践中,各地进行了大量积极的探索。但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和流于形式的现状,各级党委由于发展党内民主的动力不足,又缺乏实际的操作经验,很难有自我革命的勇气。但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表明,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发展到一定阶段,民众的政治诉求会迅速增强。另一方面,党内民主缺失导致的大量腐败现象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基础,这种损害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危及党的执政地位。目前全国省、市、县、乡党委换届工作正在进行,衷心希望换届后的各级党委,要着力增强发展党内民主的主动性和紧迫感,大胆探索,积极推进,勇于实践,把握主动,切实增强发展党内民主的内动力,敢于从控制最严密的地方开展一次自我革命,在班子成员内部营造一种让说、想说、敢说的民主氛围,以修补监督乏力的体制漏洞。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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