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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高楼开始被爆破拆除。
1月6日7时17分许,随着一声闷响,始建于1991年的浙江杭州西子湖畔第一高楼——浙江大学湖滨校区教学主楼成功爆破。5-6秒的时间,这一高67米、20层,在争议中建立又在争议中爆破的大楼轰然倒下。
西湖“第一高楼”之所以被称为有争议的建筑,主要是浙大医学院的这栋高楼十多年前准备建设的时候备受争议,因为离西湖太近,有人认为是破坏西湖风景。现在要拆除了再次引起了关注,有人说为了保护西湖美景应该拆;也有人说,十多年过去了,这栋楼已经是我们这座城市的一个组成部分,拆了对这个城市的生态也会带来影响。按照设计使用寿命这栋楼至少可以使用100年,但截止目前这座西湖“第一高楼”才仅仅使用了13年,与建造时投入的巨大投资相比,与大楼的应有使用寿命相比,这种短命的遭遇让人惋惜。
按照有关建筑设计的法规,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座城市的规划设计也不是儿戏,不是随意就可更改的。但是,西湖“第一高楼”从建设到拆除仅仅经过13年的时间,究竟是施工质量问题,还是规划设计问题呢?从报道内容看,问题显然出在后者。
建成没几年的大楼甚至是正在建设中的高大建筑被拆除的现象,在全国各地并不鲜见,其中的浪费和对环境发展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不管是从经济意义,还是从节约型社会建设上讲,短命建筑现象都不应该发生。每个短命建筑的背后,都有着资金和资源的损耗,人力物力的浪费,以及对部分人平静生活的影响,这种代价是高昂的,也是沉痛的。
短命建筑之所以频频出现,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决策仓促甚至是决策失误。当前中国正处于城市化进程过程中,可许多城市却存在无视城市建设规划或规划不科学的“近视病”,其结果就是给国家经济带来巨大损失。但是,多年来,却鲜有人为此负责。从这个意义上讲,在城市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推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已是当务之急。只有建立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才能从根本上遏止短命建筑现象的发生。(许朝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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