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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依法查处了天津武清区天鹅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广告的案件,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投资回报属违法行为,应冷静对待。
据了解,去年8月份以来,天津武清区天鹅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发布广告,宣传其与地雅投资集团、天津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推出理财产品进行销售,并承诺“投资10万元,年赚10.5%”,“按季度返收益,三年后100%收回本金”。经调查,该理财产品实际是销售“天鹅湖温泉度假村”内“万景园”的房屋产权。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的规定,构成房地产广告中承诺投资回报的违法行为。据此,市工商局依法向天津武清区天鹅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下发了《关于停止发布天鹅湖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违法广告的通知》,并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据悉,市工商局将继续加大对房地产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警惕,房地产广告宣传融资或投资回报的承诺是违法行为,不要被违法广告所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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