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的配置水平与保护程度反映了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市民的公德意识。天津作为一座现代化大都市,其公共设施的硬件水平很高,但最近一段时间,本市一些地方频频发生公共设施被偷被毁的事件,本报对新闻热线近3个月来接到的新闻线索进行了统计,发现关于公共设施损坏的报料竟多达上百起……
前日晚,位于和平区海河大道的一座新建不久的环保公厕被人恶意砸毁,几近报废。据相关单位透露,直接经济损失达10多万元。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见到了这座已经“千疮百孔”的环保公厕,只见公厕的所有窗玻璃均被砸得粉碎,门窗被撬变了形,公厕后身下部的控制室也被损毁,控制室内的两个价值2万多元的控制器不翼而飞。
据目击者王先生称,前日晚11时许,他路经此处时发现3名20岁左右的外地男子正在对这座环保公厕“拳打脚踢”,还不时用砖块砍砸窗玻璃。据推测,3名男子砸毁公厕可能与发泄情绪有关。
昨日上午11时许,该公厕所属单位——北京蓝洁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3名工作人员赶到现场,该公司一位刘姓负责人称,他们公司在天津市共设有16个这样的环保公厕。“这种公厕均是由进口环保板材特制,每座造价10多万元。从目前情况看,这座公厕几近报废,如果警方找不到肇事者的话,我们公司就要承担巨额经济损失。”
其实,除此之外,公共绿地的喷水嘴、路面上的井盖等公共设施也会经常遭遇人为破坏。近3个月来,本报新闻热线接到的关于公共设施损坏的报料多达上百起,其中,反映井盖丢失的报料占首位,反映公用电话厅、自动售货机、公用垃圾桶遭砸的报料位居第二。
专家观点
公共设施是服务全体市民的,为什么总是成为个别人的发泄工具或牟取微利的手段呢?这样的“恶作剧”为什么屡禁不止呢?
据天津社科院郝麦收教授介绍,破坏公共设施的行为可大致分成恶意破坏和无心之过两种,恶意破坏者往往是为了发泄心中不满,他们一般是在人生道路上遇到了挫折,同时缺乏心理调试,因此将公共设施当成一种发泄渠道,通过故意损毁公共设施达到舒缓心情的目的。有关部门应该对这部分人进行心理调试,使他们得到一个正规的心理宣泄途径。此外,还有一种是孩童的恶作剧行为,这跟家长的管教不当有关,应当呼吁家长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至于无心之过,郝教授认为,在公共设施上张贴非法广告,其本意虽不是为了损毁,但客观上仍然破坏了公共设施的形象,使之丧失了美感。而且,破坏公共设施不仅仅是道德问题,同时也触犯了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了破坏公共设施罪,情节严重者可以判刑。
相关事例
●昨日下午1时许,北辰区津围公路华光线缆厂门口,两座公用电话亭被人恶意“连根拔起”。据附近居民称,夜间他们曾看见两名醉酒男子故意破坏电话亭。
●昨日下午2时许,河东区快速路卫昆桥上,数块天桥玻璃被人砸毁。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此事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4时许,南开区黄河道桥附近一巨型广告牌的橱窗玻璃被人砸毁。据附近居民称,有人看见橱窗玻璃是夜间被人故意用砖头砸毁的,很可能是为了发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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