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收入成难题,误将申报理解为纳税,观望情绪仍存在。
记者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获悉,由于个人工资构成复杂,有些市民甚至将申报个税误解为要再次纳税,所以导致个税申报前的半个月里出现“冷场”的局面。截至本月11日,本市共有360人完成个税申报,5000人领取了申报表,6万人登录了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http://www.tjcs.gov.cn/tjcs/)“个人所得税栏目”。
“尽管这一数目在慢慢地改变着,但是前景依然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工作。”昨天,地税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不少人已经结束了之前的观望心态,申报人数开始明显上升。预计在春节前将迎来申报高峰,特别是春节后到3月底这段时间,将会出现高收入者集中申报的情况。
工资构成影响申报积极性
对于部分高收入人群还未主动申报的情况,记者对他们进行了随机采访,采访中记者得知,大部分人都知道年收入超过12万须自行申报个税的规定,但却都没有去申报。记者发现,导致这些人没有主动申报个税的关键问题是,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收入应该怎么计算个税。
“我的公关费用算不算我的收入,这部分钱是否需要申报个税?”昨天,在某企业做公关的陈先生说:由于公司的公关费用大部分都花出去了,应该不算个人收入,但是这些钱都进入了个人账户,公司也不实报实销,而这些钱很多时候还有结余,因此就很难界定。这位人士表示,如果公关费用算个人收入,达到12万的限度应该申报,如果不算就不应该申报。
而某高校的一位老师则告诉记者,对于自己的工资构成,他也很苦恼,由于大部分时候都没拿工资条,他也不清楚自己的工资构成,因此对于纳税前的收入,哪些是保险、哪些是公积金他更是不清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几乎大部分人的收入来源都多样化,对于各项收入是否已经纳税、纳税前所得额应该是多少都稀里糊涂,极大地抑制了自行申报个税的积极性。
误解申报为再次纳税
“单位不都已经给我交税了吗?怎么还要申报?”从事管理工作的王女士甚至提出这样的疑问。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和王女士一样将申报等同于纳税的人还不在少数,他们认为申报就是去纳税,认为单位已经代扣代缴了,就不应该纳税了。
对于这种误解,地税部门解释说,实行自行申报纳税的依据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行申报并不是在年内所缴税的基础上的“双重征税”,目的是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便于税务机关加强高收入者的分析对比,为下一步推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申报,过渡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奠定基础。地税人士同时指出,按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者,如果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所缴的税额超出规定标准,将按相关规定给予退税;另一种情况是平时如果没有缴纳足额的税款,申报之后必须补齐。
“看看再说”心态占主流
在记者采访的多位高收入者中,对于“什么时候会去申报”,所有人的回答都一致“看看再说”。对于到底还在“看什么”,主要包括是看看周围的人是否申报、看看税务部门是否会采取其他措施、看看单位是不是会代为申报等等。不过所有受访者中,还没有一个人明确表示不会去申报,也就是说存在侥幸心理的人并不多。
天津财经大学教授盖地将这种过程称为博弈的过程,由于对个体的复合收入掌握起来非常困难,因此存在不如实申报的情况应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是最终的结果是会导致越来越多的人去主动申报。而按照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多种选择方便个人申报
面对大部分人都不清楚如何核算自己收入的情况,本市税务部门表示,他们已经在其网站上公布了详细的计算案例。与此同时,本市地税部门对于年收入12万元自行申报的规定,已经加大了宣传力度。“对一些重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并且提供了多种申报方式,对于这些比较忙的个人,如果没有时间亲自申报,也可以代为申报。”昨天,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地税局的规定,符合自行申报纳税标准的纳税人可以采取网上申报、邮寄申报和直接去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方式进行申报,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主管单位的财务人员代为办理。至于采用何种方式申报,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可以有不同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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