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秋季开始,天津2006级高一新生全部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为保证高中课改顺利进行,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课指导意见》(试行)。今后,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一次选课,每名学生还将有一位能保持长期联系的选课导师。
本市要求学校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形成符合自身个性发展的课程修习计划。为此《意见》明确,高中学校要成立选课指导组,由校级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构成。今后学校还要逐步建立健全学生选课导师制。每位学生都应该有一位保持长期联系的选课导师。学校还要根据本校课程方案设计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学校原则上每学年安排一次选课,每学期进行必要的微调。
学生将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形成自己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即个人课程表,并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地点,在相应的教学班进行学习。这也改变了以往学生只能在一个固定教室(艺术类课程、体育课、活动课除外)学习文化课的学习模式。学生除了有选课的自主权外,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试行选课试听制,为学生提供较大的自主选择研修课程的机会。
市教委提醒,今后高中学生选修什么课程,教师、家长等不能越俎代庖,要让学生自己做主。教师、家长在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时,要考虑学生的需求和特点,兼顾学生的发展方向和职业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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