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14岁男孩欠了烟酒店9000元钱”一事尚未告一段落,但矛盾的焦点已经直指“钱该不该还”上。而且,众多读者也就这一问题展开了讨论。为此,本报将从今天开始,开展“我说两句”专题讨论,让大家都来说说这事儿。
昨天,已经有一名王姓律师站出来,表示“这9000元钱不该还”。可是,当记者就这个问题对30余名各行各业人士进行采访时,得到的结果却与王律师的说法大相径庭。30多人中,只有一成人赞同王律师的说法,而更多老百姓还是表示,不论怎样,钱都该还给人家。
在赞同者中,天津师范大学的一名张姓老师认为,在他看来,理应还钱,但鉴于男孩所购买烟酒这类商品的特殊性,这种债务可以免除。因为,商家把烟酒卖给这名14岁的未成年人时,就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张老师还认为,不仅孩子买烟酒的钱不该还,作为孩子的家长,也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找烟酒店老板讨个说法。
公安和平分局的罗先生也坚决表示钱不该还。在罗先生看来,不还钱的理由很简单:双方虽然在买卖时打了借条,可是,他们的这种交易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在这种不合法交易的前提下,钱也就没必要还了。
不论是告诫孩子家长先不还钱的王律师,还是支持这名律师观点的张老师和罗先生,他们给出的理由都有一定道理。但在接受采访的人群中,超过九成的人却觉得,这钱理应先还给人家,哪怕以后再分析责任,再采取什么其他措施。但前提条件是,钱要先还上。
读者之间的观点分歧如此之大,或许更能说明一些问题。为了听取更多读者的看法,给这件事找出症结所在,本报从今天开始,将开展“我说两句”专题讨论。读者可以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两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
众说“还钱”理由
孟军业务员
在子女没成年时,父母应该负担起全部责任。不论孩子带给他们的是荣誉还是麻烦,父母都必须接受。
姚卫华中石化天津石油分公司职工
俗话说,父债子还。儿子欠了债,当父母的肯定要帮着还钱。
肖慧欣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赊给他烟酒的店主固然有过失,但如果不是那个小男孩撒谎说自己家多么有钱,迷惑店主,让店主误以为他有偿还能力,相信店主也不会冒险赊账。
宁克律师
虽然14岁属于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但是他赊欠的这9000元并不是一次性消费,假使每次消费三五十元,乃至上百元,都是与他的年龄、行为能力相仿的。从这个角度来讲,家长确实应该还钱。至于还款数额,还需要借助法律手段确定。
邓婕大二学生
店主把烟酒卖给未成年人有过错,父母没有管好自己的儿子同样有错,所以也要负担一定的责任。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双方各退一步,共同负担现有欠款。
郑晓伟贸易公司经理
现在这社会,做生意赚钱无可非议,为了赚钱,商家更会想尽办法。再说,人家烟酒店卖的东西也是有成本的,所以还是得把钱还给人家。
边静初中老师
为了避免因推诿或是争吵给男孩带来心理负担,使之产生心理阴影,家长还是得先把欠款还上。至于店主违法将烟酒销售给未成年人这一行为,家长可以在还钱之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