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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马大哈可真不少,上万元乃至数十万元的存款,由于汇款时的一个疏忽,就送给了别人,近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就先后审结了两起“储户错汇存款案”。幸运的是,储户邓某49.9万元巨款最终失而复得;而储户宋某则只能自吞苦果。
去年9月25日,湖南人邓某因在网上银行操作不当,误将其在农行深圳明城支行开户的借记卡账户中的人民币49.9万元,转入本市市民许某的借记卡账户中。10月10日,邓某委托他人向本市公安机关提出举报,经询问,许某承认其农行卡确实多出了49.9万元,这笔钱他一分没动,现在仍全部存在卡里,但表示因不知对方的真实身份不予退款。邓某无奈之下将许某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据此,判决被告返还49.9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但是,储户宋某却不幸地将1万元钱汇给了不良储户“荣某”,该储户毫不客气地照单全收。更令宋某懊恼的是,该储户在银行的登记记录竟然也是假的,经反复查找,均查无此人。宋某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按照原告填写的汇单上的卡号,将原告款项汇往客户“荣某”账号,其履行义务的行为没有过错,故原告要求被告退回汇款1万元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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