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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市工商业联合会建议,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既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更是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大力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参与新农村建设。
建议中说,民营经济在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和推进新型村镇建设,促进农村扶贫事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方面都可以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要鼓励他们参与当地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重点支持农村民营中小企业发展。探索建立服务农村民营企业的专业贷款担保机构,缓解农村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充分利用光彩事业这个平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参与新农村建设。要把光彩事业中行之有效的方法、经验、措施加以完善,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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