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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将实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交管局车管所负责人就此新规定所涉及的考试内容等问题做出详细解释。
问:为什么要实施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答:现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为2004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至今已两年多。随着交通安全形势变化,现行的驾驶证管理制度尤其是考试制度暴露出一些缺陷:一是“科目一”考核机械记忆内容太多,安全驾驶知识偏少,考核内容不全,不能很好引导学员全面掌握安全驾驶知识;二是目前考试重点偏重“科目二”考试,不注重实际道路考试,导致训练时间过长,挤占实际道路驾驶培训时间,出现“千军万马练桩考”现象;三是“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只考核驾驶人操作与控制能力,未考核安全驾驶车辆的观察、感知、判断与反应能力。因现行考试制度设计缺乏合理性,造成考试合格率高,淘汰率低,驾驶人合格后仍不敢独立驾车上路。
问:新规定调整了哪些内容?
答:新规定调整了驾驶人考试制度、严重交通违法记分管理制定及驾驶证增驾条件。
问:“科目一”考试内容有何变化?
答:调整、优化“科目一”考试题库。原“科目一”考试内容过于专业,不易理解,学员为应付考试死记硬背,对实际驾驶帮助不大。安全驾驶知识偏少,不利于学员养成安全、文明和谨慎驾驶意识。具体变化为:一是增加了交通信号及其含义等方面的内容,另外还增加了出现爆胎、转向失控、制动失灵等紧急情况的临危处置知识;二是调整“科目一”考试题库结构和基本题型,压缩机械常识部分内容,增加安全驾驶综合知识;三是单设摩托车考试题库,侧重摩托车驾驶基本常识考核。修改后题库内容贴近交管重点,注重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和安全驾驶考核,压缩了机械常识内容及处罚、分值等数字方面内容。加大了安全行车、紧急处置、日常检查与维护等安全驾驶知识题量,注重理解记忆,可有效防止学员单纯死记硬背应付考试;增加了场景式描述和联想分析等题型,发挥了无纸化考试优势。
问:“科目二”考试内容有何变化?
答:将原“科目二”的“场地驾驶技能考试”即桩考与原“科目三”的“场内道路驾驶考试”合并,形成新的“科目二”考试内容,即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调整部分项目评判标准,评判标准改为记分制,注重考核考生驾驶技能。
问:“科目三”考试内容有何变化?
答:将原“科目三”的“实际道路考试”单列成独立考试科目,即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细化实际道路考试评判要点,单独设立“‘科目三’考试项目分类评判标准”。新评判标准突出考生安全意识考核,注重考核考生观察、感知、判断与响应能力,注重对考生安全驾驶行为和意识的培养,考试贯穿“注意力均匀分布,视线合理转移”安全驾驶原则,对新规定实际道路考试13个考试项目逐一明确考试要点,增加考生安全、文明、谨慎驾驶意识评判要点,提高部分影响安全驾驶情形扣分分值;降低部分对交通安全影响不熟练驾驶技术扣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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