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换届工作纪律被全国通报
陕西省委的一位人士称,中共中央纪委对李堂堂一事作出通报是在2007年1月13日,文件全称是《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该通报决定给予李堂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第二天,陕西省委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陕字[2007]5号),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从李堂堂同志所犯错误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增强思想道德修养。据介绍,陕西省委的文件要求,各部门要由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及时将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的通报传达到县处级以上及党政机关的党员干部,并要把传达学习情况在当月20日前报告省委。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通过Google搜索,发现了多个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学习此通报的情况介绍。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在1月23日召开的中共薛城区七届十二次全会(扩大)上,区委副书记、区长岳德川传达了中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中纪委《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
陕西省内的多家官方网站也有类似消息,陕西省三原县政府网站的一则消息称,1月17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中心组各成员先后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陕西省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李堂堂同志违反换届工作纪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等。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涛还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实际,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使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能在思想上受到教育,认识上得到提高;各级各部门要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权力观、道德观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世界观改造,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权力观,真正做到一身正气,真正把心思用在党的事业上,扎实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陕西省咸阳市供销合作社网站的一份汇报材料称,1月17日,收到中共咸阳市委关于认真传达学习《陕字[2007]5号文件精神的通知》以后,社党组立即召开机关全体党员、直属企业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会议,社党组书记、主任权展文同志传达了相关通知及通报,接着召开社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做出三点总结:一、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汲取李堂堂同志的沉痛教训,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道德观和价值观,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二、严格遵守党纪党规,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三、严明纪律,加强党内监督。
另外,搜索显示,淳化县政府网站也有学习此次通报的会议报道,点击标题后显示“本新闻不存在或尚未通过审核”。中共西安纪委、西安市监察局主办的古城清风网站,也出现同样的问题,点击标题后显示内容为“无”。网络界的人士称,出现此类现象的原因是该网站的相关内容已被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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