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欢度2007年春节 欢欢喜喜过个年
【专题】除夕该不该放假引发热议
2007年2月18—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天津市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