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体年内基本解决就业
目前,全市尚未安置的“4050”人员还有1.3万人,需要援助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等九类困难群体10406户、11548人。困难群体虽然人数不多,但安置难度依然很大,今年将加大援助力度,年内基本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
今年要增加居家养老、日报晚报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等五大类公益性岗位,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比例,调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性,预计新增安置困难人员1万人。鼓励公益性公司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对扩大安置规模的给予重点支持。实施岗位补贴政策,对服务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按现行政策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外,再按照所招用人数每人每月给予工资性补贴。
大学生供需对接见习有补贴
今年将采取多种举措帮扶大学生就业:
一是建立服务联盟,搞好供需对接。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平台作用,今年新发展校企联盟400家,总数达到2700家。
二是提高青年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继续推行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度。对见习毕业生按照最低工资70%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和综合保险补贴。今年,青年见习基地要发展到100家,吸纳2万人见习。
三是重点帮扶失业登记毕业生就业。
富余职工 三项举措妥善安置
整体安置分流困难企业职工政策,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本市将通过三项举措推进三类企业退出工作。
一是企业要积极变现土地和其他有效资产,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对计划外破产企业和退出市场企业,转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市再就业资金按照人均60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金补贴。
二是退休人员要全部进入托管中心,切实保障其各项待遇。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履行民主程序。各集团公司要严格掌握退出企业的条件,不得随意突破范围。
困难失业人员享医疗补助帮扶
2007年,本市失业保险将与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
2006年本市结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3.6万人,预计今年新增6万人,全年将为9.5万名失业人员提供失业保险待遇,安排基金3.4亿元。建立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基本医疗补助帮扶制度,通过实行医疗补助金预支、延长享受期限等措施,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全面启动失业保险支持不裁员单位促进就业培训工作,对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给予100-600元的补贴;对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的,根据教育培训经费使用情况,按照上年度单位缴费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提高灵活就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标准,降低个人缴费负担,稳定就业状态,减少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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