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5时多,黑衣人与东胜物业公司保安之间的气氛再次剑拔弩张,警方接报后再次赶到现场。
驱赶不成终痛下杀手?
房产公司称“祸起萧墙”引发物管纠纷
昨日上午,黑衣男子们在对小区保安的“闪电战”结束后,即在小区大门口贴出了“安民告示”——“致‘辉洋苑’小区业主的一封信”。但现场黑衣人拒绝接受采访。
这封盖有“广州金辉洋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辉洋”)红色印章的信上说,辉洋苑小区由“金辉洋”开发,而“金辉洋”的股东——香港辉洋发展有限公司是小区的项目投资人,并对小区物业占有100%的股权。2004年前后,“金辉洋”原法人因涉及其他案件,带走公司文件和公章,造成公司管理陷入混乱。
此后,有人以公司承包人的身份,利用“金辉洋”已登报声明作废的公章私自销售辉洋苑小区物业,甚至在该销售物业已被银行抵押,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谎称已得到银行法院的同意,欺骗业主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将销售所得据为己有。“金辉洋”已经通报相关部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但“金辉洋”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的行为遭到了“承包人”——东胜物业公司的阻挠。“金辉洋”方面人员多次进入辉洋苑小区都遭到强行拦截,东胜方面亦未拿出与“金辉洋”签定的相关合同正本。“金辉洋”方面认为,东胜物业公司是在利用已经作废的公章和营业执照在欺骗小区业主,他们已经将对方的违法行为通报银行、法院和相关政府部门,接下来将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对于小区的物权纠纷,部分业主似乎并不领情。有业主公开表示,并不欢迎新“管家”到来,因为原来的东胜物业公司“管理得很好”。
编辑点评物管争斗,为何业主失语
小区物管公司更换而引发大规模暴力对抗,在物管纠纷中似不多见。然而却并不奇怪,因为现行物管制度的漏洞,使物管过程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口角之争抑或棍棒相见,只是争夺物管利益的不同表现而已。
聘用哪家物管公司,本应由业委会决定,这关系到自身利益,然而地产公司却可请新物管,看来“辉洋苑”业委会不是空缺,就是软弱无力。目前广州拥有业委会的小区不足两成,物管失于监督、牟利失于制约的情形可想而知。
问题在于业委会成立太难,或因开发商、物管公司设置障碍,或因业主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操作经验,或因现行法律法规对业委会地位的不明确。因此,政府扶持业委会的创建和发展,就显得很有必要。
社会管理除了政府,还须要有NGO(非政府、非赢利的社会自治组织),业委会就是小区的NGO。目前相应的NGO并没有被培养起来,造成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某些环节发生真空。代表开发商利益的物管公司这样一些权力组织,便乘空而入并谋求非常利益,业主因得不到有组织的支持,要维权也十分困难。“辉洋苑”业主要维护旧物管、拒绝新物管却难有作为,就是因为缺乏自己的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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