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8日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天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于2007年2月8日举行。市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06年工作,研究部署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全会审议通过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臧献甫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刻阐述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调要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这篇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论述精辟,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2007年的工作任务。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张立昌同志的重要讲话,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深刻阐述了加强主观世界改造的重要意义,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锤炼政治品质、提升道德境界,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努力成为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贯彻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的表率,并对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实践性和针对性,对于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市共同努力,2006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天津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突出,一些领导干部的作风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反腐倡廉的任务仍然艰巨。
全会提出,2007年,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第一,进一步抓好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和谐天津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的部署,以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违背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加强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继续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第二,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关于反腐倡廉的论述,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深入开展巡视工作,加强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推进党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加强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等监督。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清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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