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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人们燃放烟花爆竹,以增加喜庆气氛。但燃放时不注意消防安全,也会引起火灾事故。为此市公安消防局提醒市民在购买燃放烟花爆竹的过程中应做到五注意。
一、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指定商店,所购品种应有厂名、商标及详细的燃放说明。
二、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要在仓库、油库、高压线下、煤气站和物资集中的易燃易爆场所,避免引发事故;不要在楼房的窗口、阳台上燃放鞭炮,防止落下伤人或引燃楼下杂物,更不要在室内燃放,以免引燃室内可燃物品,酿成大灾;不要在乡村的柴草附近燃放鞭炮,一旦失火会造成“火烧连营”。
三、燃放烟花爆竹前,应仔细阅读燃放说明,按正确的方法操作,燃放后,应注意烟花爆竹的落地情况,如有余火应及时扑灭。
四、家长、老师要加强对小孩的教育。小孩燃放鞭炮时应在大人看管指导下;不允许自行拆改烟花爆竹,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品种尽量不要让小孩燃放。
五、对尚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应放在远离易燃可燃物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不要随便摔砸、搓捻,更不要靠近火源、热源、电源等,以防止其自燃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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