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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春运期间严防公路“三乱”问题发生,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通知》强调,一要严格控制上路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公路上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的通知》(国发199441号)的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准上路设站、收费和罚款,不得以任何名义下达收费、罚款指标。允许上路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和约束上路人员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实施行政管理行为,不得违反规定乱设站卡、乱收费、乱罚款和随意拦截车辆乱检查。在发生重大疫情时,上路检查的单位和部门,要提前将上路执法的方案报市纠风办备案,及时沟通情况。
二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不得超越职权和范围执法或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在治理超限超载过程中,要采取措施,依法治理超载超限、科学治理超载超限,避免在治理超载超限中出现新的公路“三乱”行为。要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保证鲜活农产品的及时运销,做到不拦、不查、不罚、不扣和通行费优惠,以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畅通。
三要严格执行责任制。要继续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和区县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管好自己的队伍,看好自己的地界,确保本地区本部门不出现公路“三乱”问题。各有关区县和部门,要建立查处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督网络,实现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动态管理,抓好主干公路的监控。要继续坚持各级领导对公路“三乱”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制度;要继续强化对公路“三乱”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顶风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依据《关于取消公路基本无“三乱”地区资格的暂行办法》(国纠办发20069号),坚决取消达标资格,并依据《公路“三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津监察发200311号),给予严肃处理。
公路“三乱”投诉举报电话:
市治理公路“三乱”专线投诉电话:13920445670
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23396709
信函投诉:天津市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和平区解放北路9号)
邮编:3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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