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3日10时,国新办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干以胜:在严肃党纪政纪方面。2006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给予党纪处分97260人,占党员总数的1.4‰。其中,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等受到处分的7898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81.2%。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3530人,占受党纪处分人员的3.6%。此外,还有37775人受到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