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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李俊们创造怎样的成长环境
憨态可掬的熊猫一旦成为病毒,就会让依赖网络的人们两个月寝食难安。始作俑者李俊已经被公安机关抓获,在讨论“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损失、李俊等人该受到何种惩罚的同时,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为“李俊”们创造一个什么样的环境?
李俊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家庭,为了好找工作,他按照父母的意愿在家乡水泥厂的技校上学,然后在水泥厂上班。在泡网吧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兴趣在于电脑。在“用人单位不问也不看实际能力,只看学历”的情况下,没有学历的他只能到处求职,到处碰壁。
“熊猫烧香”让李俊一夜成名。在本科生学历日渐贬值、找工作不容乐观的今天,这种成名甚至让人嫉妒。一些网友留言说:“今后他找工作不用愁了,只需要说‘熊猫烧香’就行了。”
在李俊的家乡,“熊猫烧香”几乎尽人皆知,虽然很多人不知道病毒为何物,但大家对他的评价是“厉害、聪明”。熟悉网络的专业人士说,互联网上远远不止一个李俊,他们是电脑高手,甚至可以称为天才。
有人说,“熊猫烧香”病毒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无法估量。法律固然可以惩罚李俊、张俊,高科技犯罪也不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的借口,但李俊的老师——湖北省娲石技术学校的副校长胡毅的疑惑也应该引起人们的深思:本来在学校里一个很好的孩子,到了社会上怎么变成这样了?
这一点,在李俊的自述中也得到了印证。2月6日,他在网上详细披露了自己制作“熊猫烧香”病毒的过程,称“我本无意犯罪,只怪生活现实”。我们确实应该反思他为何要实施犯罪?社会应该给他们什么样的环境?
李俊面对的社会环境是什么样?学历贬值与学历注水共存,人才短缺与人才浪费相伴,套用一句话,“21世纪最不缺的是什么?人才!”还有,李俊最初设计病毒只是出于好奇和好玩,但网上不断有人找他定做病毒,可以说,病毒产业的利益链条,将李俊一步步诱导上了“贼船”。
李俊被抓捕后,很多法律专家、心理专家发表了意见,我赞成一位专家的看法,“现实生活中的许多问题,妨碍了年轻人展示自己的能力,有一技之长又缺乏表达机会的时候,就有可能以异化的途径表现出来。”
我们常说,网络社会是造就草根英雄、平民英雄的时代。从芙蓉姐姐到天仙妹妹,人们从其背后看到的是机会的公平、公正。同样,一个成熟的社会,应该给李俊这样的网络人才更多施展才华的机会,让他们凭借自己的智慧实现自我价值,从而得到在社会中上升的机会。
我们的社会不缺少李俊这样的网络人才,但我们不希望他们被称为人才的代价是给社会带来危害。
部分年轻网民为炫耀自己不惜搞破坏
“我们都快成熊猫了。”负责“熊猫烧香”病毒案侦破的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网监大队,这段时间一直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网上线索可能稍纵即逝,他们不得不日夜作战。
该大队教导员胡红义在和这些年轻人有诸多接触的过程中发现,目前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部分年轻人上网目的开始发生变化,从单纯的好玩开始变成了有经济目的,他们可以利用网络的漏洞为己牟利。
他认为,部分年轻网民存在法律意识比较淡薄的问题,尤其是对其网络行为的法律意识淡薄。当下对网民的网络道德和法律意识教育很重要,应该做到上网有序,行为有则。
胡红义发现,网络对年轻人有无穷的魔力,他们的想法一旦在网上实现,就能证明自己的能力,验证自己的水平。部分年轻的网民有一个通病,就是为了达到炫耀自己的目的,不惜给别人造成破坏。
他发现,网络不再是纯粹虚拟的,已经形成一个社会,而网络“社会环境”对年轻人的影响,有时甚至大于现实社会的影响。网上会形成不同的圈子,年轻人很容易受其影响。有些人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使在网上做了什么,一般人也不会知道是他做的。
胡红义认为,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的管理显得滞后,比如无法确定诸如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的价值,很多案件连立案程序都进入不了。我国刑法第286条中虽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以上的规定处罚。”但这里的“后果严重”,又该如何认定?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危害。
事件回顾
2006年11月中旬,“熊猫烧香”病毒首次出现。
2006年12月中旬,“熊猫烧香”病毒进入急速变种期。
2007年1月12日,千余企业网络遭“熊猫烧香”病毒攻击。
2007年1月19日,制造者称“熊猫烧香”病毒最后一次更新。
2007年1月21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提醒广大计算机用户注意防范“熊猫烧香”病毒。
2007年1月22日,“熊猫烧香”病毒进入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上百万台电脑被感染。
2007年1月24日,有电脑受到严重破坏的网友公开发帖称,悬赏10万美元通缉“熊猫烧香”病毒的作者。
2007年1月29日,“金山毒霸”反病毒中心发出预警,称“熊猫烧香”已变身“金猪”,危害增强。
2007年2月6日,名为“武汉男子”的网友在网上详细披露了自己因找工作受挫而制作病毒的全过程,称“我本无意犯罪,只怪生活现实”。
2007年2月8日,“金山毒霸”发布2006年度中国互联网信息安全报告,“熊猫烧香”当选2006年年末最疯狂病毒。
2007年2月12日,“熊猫烧香”病毒案在湖北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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