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背面都有一栏签名条,要求持卡人在此签字,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持卡人的银行卡不被冒用、盗用,然而,一些商场、超市收银员在收银过程中根本不核对购物小票与银行卡的签字是否一致,甚至连银行卡背面有无签字都不检查。如此不负责任的做法,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昨天上午,读者雷先生打来热线电话说,他前天晚上意外地遗失了一张信用卡,待他早晨到银行挂失并查询时发现,该卡已经达到额定信用度。然而,他此前透支的金额离最高额度还相差200余元,也就是说,有人冒用他的名义,使用他的信用卡到超市或商场买了200余元的东西。
损失200余元,本身已经是很堵心的事,可更令雷先生气愤的是,他的信用卡背面签有自己的名字,如果持卡人购物时签下的字迹与信用卡上的字迹不同,收银员应该拒绝持卡人消费。按照常理,短短一晚上模仿字迹,恐怕没那么容易,那么,很可能是收银员没有仔细核对两个签字,造成了雷先生的经济损失。
为了证实这一判断,记者和雷先生连续到天津多家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购物。在南开区一家超市内,记者先后买了5件生活用品,并分别在5个收银口结账。当收银员要求在购物小票上签字时,记者先后胡乱签了5个不同的名字,而这5名收银员接过购物小票时,既没有看信用卡有无签字,也没有核查购物小票的名字,就匆匆将物品交给记者。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手中的这张信用卡是刚刚申请的,还没来得及签上名字。
比起南开区这家超市,和平区某商场的收银员还相对“负责”一些,因为这里的收银员接过顾客签字的购物小票时,至少还会看上一眼。记者排队等候结账时看到,几名顾客在购物小票上签字后,收银员只匆匆看了一眼,并没有与这些顾客的卡上签名进行比对。记者特意在签字栏中工工整整地写上了“胡说”二字,随后将小票交到收银员手中。然而,这名收银员看了小票后,并没有检查核对卡,反而撇撇嘴,就示意记者结账完毕。很显然,收银员看清楚了记者签下的“名字”。
随后,记者又持一张从同事处借来的另外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到河西区某超市消费。这张信用卡正面印有那名同事的汉语拼音名字,背面也签有同音的汉字。这一次,记者在购物小票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并郑重告诉收银员该卡不是本人的,但收银员只是点点头,并没有仔细追问什么,也没有核对两个签字是否真的不同,就将购物小票收了起来。
整整三个小时的暗访结束后,一直跟随在记者身旁的雷先生十分震惊。“真没想到,如此大规模的超市、商场,竟会错过这么重要的工作环节。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肯定会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倘若用户的信用卡遗失,本可以避免的经济损失,却可能因收银员失职而发生。”记者随机采访了约三十名持卡购物的顾客,几乎所有人都表示“非常担心信用卡丢失”,而原因则都是“收银员不仔细核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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