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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今年起,天津市各涉农区县把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财政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项制度建设方面取得大突破,让津郊农民享受更多实惠,为构建和谐农村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条件。
据了解,今年,中央将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要求各地积极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这是2007年农村政策的一大亮点。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本市农村作为大城市郊区,必须走在全国前列。为此,市农委研究决定实施三项举措,2007年,全市涉农区县要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保参合率达到80%以上,有条件的区县、乡镇要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简化报销手续,增加报销比例;全面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及时出台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探索建立农民退休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全覆盖,而且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低保标准的长效增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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