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政协原副主席从善明因受贿100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从善明曾任淮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淮南市政协副主席等职。2005年底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从善明受贿人民币100万余元、美元1万余元,挪用公款30万元,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4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