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春节黄金周已过三天,天津市客管办服务热线监督电话接到不少来自乘客和司机提供的信息。通过对这些信息的分析,客管部门给乘客和司机提出三点乘车注意事项。
乘坐出租车别忘要发票
许多乘客寻找遗忘在出租车上的财物,但大都由于提供不出线索而无法查询。客管部门提醒广大乘客,乘坐出租车时千万别忘向司机索要机打发票。据了解,今年初全市出租车刚刚更换的新型计价器,每趟业务都能打印出一张发票,由于打印发票上载有开票日期、所属单位、客管部门监督电话、车牌照号、乘客乘坐出租车的起止时间、行驶里程、等候时间、车费金额等非常详细的信息,不但会促使出租司机加强自律,而且乘客一旦遭遇绕道多收费等宰客行为,可依据车票进行反映和投诉,客管部门据此查处也更方便快捷。乘客如果在车上遗落了物品,事后凭车票上的信息线索可以很容易找到司机。
据了解,乘客在乘坐出租车交费后不向司机索要出租车专用发票,过后发现自己的财物遗忘在车上而无从查找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少见。一般乘客交费下车时匆忙中很少有人能专门记一下自己搭乘的这辆出租车的车牌照号和车门上标明所属那个出租汽车公司的。如果再不索要发票,一旦遗失了财物,从全市32000辆出租车里查找无异于大海捞针。而如果有了一张发票,客管部门就能迅速在很短的时间内依据发票上的信息准确地帮助乘客找到所乘坐的车辆。
醉酒者打车 司机可拒载
今年春节期间,市客管办值班人员接待处理了多起醉酒者乘车引发的服务纠纷。有的乘客借酒劲非要司机强行闯禁行路、走低速道、违章掉头、把出租车开进小胡同,不然就要投诉司机拒载或以拒载为名不付车费;有的乘客喝酒喝高了,上车后也不说去哪,让司机按照他说的路线行驶,结果就是找不到要去的地方,等费了半天劲,转了几小时,找到要去的地方时,计价器已经显示几十元了,醉酒者却称平时打的也就8块钱,随后以计价器有毛病为由,扔下8块钱下车一走了之。这使“的哥的姐”们很苦恼,纷纷询问遇到这样的乘客怎么办?
经向本市客运管理部门了解,醉酒者乘车引发服务纠纷的情形在本市出租汽车行业并不鲜见,特别是节假日更是多发时段。每年春节都是人们喝酒聚餐的高峰期,节日期间坚持运营的“的哥的姐”,大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形。客管部门在此提示广大乘客,客运法规有明确的规定,无人监护的醉酒者要求乘车时,出租汽车司机可以拒载。
带鞭炮打车 司机可拒载
春节期间,不少出租车司机遇到携带鞭炮烟花拦车的乘客。初三上午,一位提着一堆烟花鞭炮的乘客拦下了光大出租汽车公司刘师傅的车,上车后竟然掏出香烟点燃吸起来。刘师傅只好靠向路边紧急停车,请这位乘客下车,但这位乘客就是不下车,并扬言不拉就到客运管理部门告他拒载,为此双方弄得很不愉快。
据市客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6月1日公布施行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这就是说,刘师傅遇到的这位拿着鞭炮乘车的乘客,中途终止此趟业务不算拒绝载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