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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交管局依法驳回市民刘某某要求撤销认定相同地点7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违法及分别做出处罚决定复议申请。交管部门提示说,一人相同地点多次因违法被交警摄录将按违法次数分别受罚。
据了解,去年5月至今年1月,市民刘某某先后7次驾小客车从李公楼桥上由西向东下桥左拐新兆路时,轧越道路中心双实线违法,交警依法给予摄录并公告。刘某某向交管局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认定在相同地点7次“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违法及分别罚款100元处罚决定。交管局依法受理刘某某复议申请后调查核实,摄录交通违法为交警依法当场采集交通违法证据过程,交管部门通过电话、网络、报纸等公告依法履行了职责;交警河东支队认定刘某某7次“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违法事实准确,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交管局维持交警河东支队对刘某某做出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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