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全国28所高等职业院校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天津职业大学作为天津市唯一院校位列其中,该校将担当起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龙头校角色。在为期三年的建设中,中央财政拨付专项资金3000万元,市财政也将给予专项配套资金,共同支持天津职业大学示范性高职建设。
“十一五”期间,教育部、财政部决定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央财政至少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通过重点建设100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带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改革,提升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整体水平。这项计划被誉为我国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的“211工程”。
天津职业大学入选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是市委、市政府多年来高度重视发展职业教育的结果。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教育事业发展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来抓,特别是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形成了以“工学结合”、“校企结合”、“产教结合”为主要办学特色的职业教育天津模式。前年,天津市与教育部签署了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协议,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等方面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使天津职业教育继续领跑全国。当前,天津的发展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天津职业大学此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的首批建设院校,将进一步巩固天津高等职业院校在全国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位置,对于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快天津市及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天津职业大学是本市高校中最早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在天津职业教育的整体发展布局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建设的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天津职业大学坚持“服务为本、应用为根、质量立身、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形成了“根据市场需求设专业、根据企业要求定课程、根据岗位标准练技能、根据社会评价验质量”的办学思路,探索实践了“订单式”培养、“双证书”培养、境外合作培养、工学交替培养、企业介入培养等五种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有效提升了教育教学实践的应用性和针对性,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成果。
按照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规划,天津职业大学将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完成眼视光技术、包装设计与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物流管理、酒店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等7个重点建设专业课程体系的构建和专业教学体系标准、课程标准的制定;建成37个融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研发和生产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基地;打造7支符合职业性、开放性内在要求的、专兼结合的、“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对口支援2所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职院校。在建设实践中,职业大学将充分发挥发展示范、改革示范、管理示范的作用,根据社会需要,突出内涵建设,适度扩大办学规模,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坚持职业性与开放性并重、辐射与带动并举原则,优化人才培养模式,为本市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高素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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