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2007年2月11日,纠察队员(右)在中关村大街检查正在工作的城管人员。当日,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城管执法纠察队开始上街严查城管人员的违规执法行为。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最近推出的一项新政得到各方赞许:对于马路摊贩,不再实行一律取缔的政策,而是根据市民需要,在周边市民同意的基础上,允许小贩在某些路段地点设摊摆卖。
长期以来,城市管理的执法内容似乎就是由一系列“不准”所组成--不准乱设摊、不准乱发小广告、不准开“黑车”、不准沿街乞讨、不准违章搭建、不准当街摆放夜排档等等。单纯以禁止的思路来指导城市管理工作,看上去是快刀斩乱麻,其实有些脱离实际,成为管理者的一厢情愿。
诸如禁止马路设摊这样的政策,事实上是以牺牲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基本生存权为代价,来换取城市的一片洁净,这必然会将执法人员和被执法者推向矛盾尖锐对立的两端。统计数字显示,处理乱设摊占上海城管执法全年30%的量,“大盖帽”与流动摊贩天天在上演着“猫捉鼠,鼠戏猫”的“游戏”,城管部门疲于应付,疲于奔波,但是乱设摊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治。有些地方为了提高执法效率,甚至为城管队员全副武装,更加造成矛盾激化。
广大市民对这类“禁止式”的城市管理模式也并不满意。将城市清理得“一尘不染”,不食人间烟火,居民们修个鞋、买个针头线脑都得进超市、跑大商场;况且,城市居民中还有大量的中低收入者,他们的日常生活能省则省,街头摊点让这些人有更多的选择。正因如此,本来城管执法的初衷是维护市民利益,但当执法人员和小商贩发生冲突时,市民却往往站在被执法者一边,这种尴尬难道不值得城管政策的制订者思考吗?
上海“开禁”马路摊贩,其进步意义就在于改变这种“以禁代管”的行政模式,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力求使政策更加实事求是,更加人性化。试想,目前在上海街头的无证摊点数量超过5万个,每一个摊点背后都往往维系着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生计,仅此一项政策的调整,就能让多少身处社会底层的民众获得生存发展的权利!
当前城市管理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根源在于各地政府距离“公共服务型”政府的目标还有差距,城市供给水平与人们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差距。在当前社会利益多元的条件下,更需要寻找一个兼顾多方利益、更有利于人民群众生活的城市管理方案,而不能只图管理者的方便,对诸多城市管理的问题一禁了之。这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从某种程度来看,城市管理考量的也是领导干部用什么样的感情来对待人民群众这个大课题。上海的探索值得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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