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简介:
顾秀莲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
女,汉族,1936年12月生,江苏南通人,195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1953年至1954年东北公安干部学校学习。1954年至1958年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二处科员。1958年至1961年沈阳冶金机械专科学校机械系学习。1961年至1964年甘肃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机修厂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团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1964年至1969年纺织工业部科技情报所技术员,在青岛纺织机械厂、上海纺织机械厂参加“四清”工作,任组长,纺织工业部业务组抓生产,兼任党支部委员。1969年至1973年国务院计划起草小组工作,国家计委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员。1973年至1982年国家计委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国务院知青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1982年至1989年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兼省体改委主任。1989年至1998年化学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至2002年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在职学习)。2002年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2003年8月在全国妇联第九届执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十五届中央委员。 [08:47]
[主持人]:各位人民网的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荣幸地请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来到人民网演播室做客。顾副委员长您好,我们的网友知道您来人民网做客都积极的留言。
网友漫游世界在很多天前就给您留言,他说,顾大姐您好,我代表江苏的网友向您问好,欢迎您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 [09:31]
[主持人]:今天访谈的主题是“未成年人的保护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去年的12月29号,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法律自2007年6月1日开始实行,您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副委员长,能不能先从立法者的角度给我们介绍一下这部法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另外全国人大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呢? [09:33]
[顾秀莲]:《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儿童权益的一个专项法律,它通过修改以后,把未成年人主要的权益都解释出来,这次的最大亮点是什么呢?主要是进一步明确了儿童的权益问题: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还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益,这次表现的非常明确。
第二个亮点,就是进一步明确了执法的主体。执法主体是政府,国家对儿童赋有保护权益的责任,这一点也非常明确了,而且有关部门也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做出它的工作和努力。
第三个亮点明确、强化了家庭保护,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个环境,而且家庭是一切的起点,所以这次我们把家庭保护特别强调了,而且第一次把家庭方面指导的意义写进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个亮点,进一步强调了对特殊的未成年人人群的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体现了对这个人群保护问题。所以我们特别关注他们,政府对贫困的,有困难的家庭或者农村的家庭也给予支持和保护。
另外还突出了一个问题,就是突出了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配合的教育。这样这部法律就特别完善了,比前一次有了很大的进步和提高。我们全国人大如何来推动这部法律的执行呢?我想主要做这么几个工作:第一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意义、内容和它的重要性;第二点我们要抓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配套问题,比方有些司法解释,还有各个省的省级人大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方案,他们原来的实施方案要进行修改;第三还要进行执法检查,也就是说,我们到一定时间要进行执法检查他,还要求有关部门汇报这方面的情况。我们这部法律准备2007年6月1日开始实行,那个时候我们还要请国务院领导给我们做讲话,做报告,写文章,宣传它。 [09:34]
[主持人]:我们知道您同时还是全国妇联的主席,全国妇联在这部法的修订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呢?妇联将开展哪些工作推动和促进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 [09:34]
[顾秀莲]:全国妇联的宗旨就是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促进妇女儿童的发展,对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我们非常重视,我们主要做了这么几件工作:
第一件工作,我们召开了各种会议,就是通过请专家、学者、心理学专家来给我们提出修改的意见。另外,我们还召开了十六个省、区、市的代表研讨会,听取他们的意见。这是第一点,通过各种会议征求意见。
第二,开展了大量调查研究,我们对100多名流动、留守、流浪儿童,还有少年劳教人员、服刑人员子女进行面对面的访谈,看他们有哪些东西要受到保护。我们还召开了家长的座谈会和儿童的调查,我们曾经写了两个报告,送给人大内司委来进行修改。
第三,我们举办了儿童论坛,就是让儿童通过表演、绘画,使他们亲身感到他们有哪些需要保护,在法律上需要体现。
第四,我们举办了网络论坛。我们在新浪网上开展了一个论坛,以家庭教育为主体的论坛,研讨家长、监护人有什么责任。通过这个论坛,我们收集了很多材料,为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提供了一些依据。
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我们一共修改了五稿,每个对照稿的修改,都交给了人大内司委。修改后的法律里面一共吸收了我们的意见25处。这是我们做的一些工作。刚才你说到,下一步我们怎么样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我想有一点,就是大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一部法律存在了,我们要宣传它,通过报刊、杂志、新闻、宣传画等等,让人们熟悉法律,能够人人知道,特别是对小孩进行教育。我们也要帮助未成年人学法,让他懂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还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主流媒体的作用和各地的宣传阵地把这部法律宣传出去。我们还要提倡为国教子、以德育人、儿童优先、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先进理念,在社会上进行大力宣传,还要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的一些知识,家庭教育是理念,使得我们的儿童得到全社会的关注。 [09:41]
[主持人]:在今年的1月,《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推出了2007年“两会调查”,这个调查显示,义务教育问题是老百姓最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有的网友就想请您谈一谈,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地域歧视的矛盾怎么解决,尤其是农民工子弟。 [09:41]
[顾秀莲]:因为受教育的权利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利,《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面也有一个规定,未成年人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网民提的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可以告诉大家,党和国家一贯非常重视未成年人教育的问题,因为我们国家宪法上规定了国家发展社会的教育事业,规定了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我们国家办了各种各样的学校,比如有普及普通的初中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还有高等教育,并且现在还发展学前教育。应该说改革开放这些年来,特别是近十几年来,我们教育孩子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正如网民们所说的那样,我们发展还不平衡,因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我们教育发展不平衡。比方农村的九年义务教育,就是一个薄弱环节,正因为这样,我们国家就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说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时候,我们强调了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的孩子们,要重点保证他们上学,所以我们就在法律上提上去了,要求解决这个问题。从去年开始,我们从西部地区减免了农村未成年孩子的学费和杂费,如果有困难,我们还要给他资助和帮助。我们算了一下,2007年全国有一亿四千八百万农村未成年人的教育,我们“十一五”规划花2000多亿元帮助他们,这是政府采取的最大措施。 [09:42]
[主持人]:我们的网友“寂寞嫦娥舒广袖”向您问好,感谢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出的贡献。他也来自农村,他觉得农村未成年保护工作的任务更重,刚才您介绍了国家在农村教育方面投入了很大,其他方面的措施,给我们简单介绍一下。 [09:42]
[顾秀莲]:农村方面的措施,我觉得现在实际上,各条战线都在做,比如最近,国务院就成立了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把农村儿童问题也统一规划到这里去了,同时,国务院支持全国妇联,联合中央14个部门,成立了一个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门工作小组,这个工作小组成立了以后,专门来抓我们农村的留守儿童的情况,因此,这就是说农村留守儿童有人抓、有人管,这个组织成立以后,我觉得很有效果。现在除了中央、国务院重视,各个部门都在重视。比如说,公安部门也下了一个通知,要求保护未成年人的权利,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教育部要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入学问题作为重要的问题来抓;全国妇联从上到下启动了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还有关爱农村的留守儿童问题,比如说,四川省妇联他们经过调查研究写出了关于如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报告,他们搞了关爱留守儿童行动,这个行动使得2409个乡镇,有39万个留守儿童受益,现在各地都在做,比如江苏、福建,他们已经把留守儿童纳入寄宿学校,而且把我们的寄宿学校和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结合起来解决,我觉得这些都在做。 [09:42]
[主持人]:我这里有统计数字,我国目前有2000万的少年儿童是留守儿童,我也知道您一直在关注留守儿童的问题,我们网友很关心。网友请您谈一谈,我们国家应该从哪些层面建立留守儿童的长效保障机制? [09:46]
[顾秀莲]:留守儿童问题,大家很关心。这个问题,党和政府很重视,也采取了措施,最重要的措施是在2004年的时候,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若干意见》,在这个意见中,强调和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随之也建立和完善了保障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机制和体制,另外,在“十一五”规划里,也强化了政府的责任,同时,把义务教育的问题纳入了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目前主要做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项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首先要及时了解留守儿童成长发展有什么问题,要弄清楚。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分析留守儿童存在的原因,探索解决它的办法。
第二项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农村留守儿童因为随着我们工业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一些流动人口很多是城市的问题,所以出现了留守儿童。我认为它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存在的一个社会问题,所以我们要从法律政策的层面,从机制、体制的层面来给它解决。
第三项工作,要完善一个工作机制。工作机制就要形成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然后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确保他们落到实处。
第四项工作,扩大社会的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以及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的作用,让他们宣传保护儿童的方针政策、法律措施,另外,特别是要宣传我们在解决留守儿童方面好的经验和好的办法。同时,还要表彰留守儿童的先进分子和留守儿童的先进家庭,以他们的经验做法,把他们动员起来。这样就可以动员全社会的人,都来关注我们农村留守儿童,切实把他们的事情办好。我想这个问题就能得到解决。
第五项工作,我们要动员全社会的支持。现在我们要发挥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五老”作用,发挥志愿者、农村老党员、优秀的教师、村干部这些作用。另外我们开展了“代理妈妈”、“代理爸爸”的活动,还有其他监管的体系。同时我们也对奶奶、爷爷进行现代化幼儿的知识教育,让他们能够起到更好的作用。
第六项工作,我们依法维护权益。就是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侵犯少年儿童的情况给予打击,对于犯罪的,我们将其绳之以法。
总之,我们正在努力工作,探索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留守儿童的机制和经验。对这一点我充满了信心。 [09:47]
[主持人]:您刚才也谈到要把农村留守儿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要强化政府的行为。怎样才能强化政府行为?具体怎么实施?在这个过程中,人大又如何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管? [09:47]
[顾秀莲]:强调政府的行为,我觉得首先第一点,我们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出台相关的政策,就是切实从源头上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一点很重要。当然我们国家制订的《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还有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保护儿童的政策,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强调切实履行政府的职能,履行政府的职责,就是说,政府各个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自己的议事日程,比如教育部,它就要保障流动人口的子女、农村的留守儿童义务教育落到实处;比如说民政部,它就要对弱势的留守儿童给予救助,搞一个救助机制。现在这个问题,民政部做得很好,民政部的同志告诉我,计划委员会在十一个五年计划里要给他们5亿投资,用于解决救助问题;财政部门对留守儿童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卫生部门也给留守儿童提供卫生保健的服务问题,中央精神文明办对农村儿童思想教育问题给予充分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挥“五老”作用,把留守儿童的问题放在心上。我刚才讲了,全国妇联加强对农村儿童的家庭教育和监护人家庭教育的指导等等,我给你讲的这一些有的是政府行为做好了,有的是群众团体来配合,共青团中央、少工委也下了文,发挥少先队的作用,特别是农村少先队,开展了关爱行动,搞得也非常好。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团体得起来做这件事情,我想可以把工作做好。政府采取这个措施,想办法做这个工作。
第三点,建立一个工作机构非常重要。有了工作机构就有人抓。目前国务院成立了农民工工作办公室。这个办公室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由妇联牵头。中央有了专题工作组,我相信地方也会有这种组织,有了组织保证,我们这个工作就能做好。所以我强调政府责任,我觉得就是从这三点:法律法规、政府职能来做好这个工作,还爱有一个专门的班子。 [09:53]
[主持人]:网友对您来人民网强国论坛做客反响非常热烈。很多网友都在向您问好。
网友止木:我作为江苏网友向老省长问好,祝老省长健康长寿、万事如意。
网友网上无秋:也向您问好,祝您网上做客成功。 [09:53]
[主持人]:同时网友也很关心现在青少年迷恋网吧、上网成瘾的现象,请问您对这个现象怎么看
网友阿信2:如何使未成年人文明上网,国家应该采取哪些措施,引导未成年人使他们从小养成正确的上网习惯? [09:53]
[顾秀莲]:首先谢谢我家乡的网民以及所有网民对我的问好,我谢谢大家的问好,我一定努力地为未成年人服务。
至于提到网吧的问题,这是大家很关心的问题,也是一个热点的问题,因为网吧和网吧文化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大家都非常关心。我个人是这么认识的。
互联网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从积极的方面来看,它拓展了未成年人的求知途径,也扩大了未成年人交往面,因为现代化建设需要很多新的知识。但是也有消极的一面,就是它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不少负面效应,主要有沉迷于网吧、游戏,这些对未成年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甚至有的本来学习成绩非常好的孩子,由于沉溺网吧,成为了学习不好的孩子,有的大学生甚至已经退学了。这说明网吧对他的影响很大。政府对这个问题非常关心,我们曾经研究过这个问题。比如说,鼓励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网吧的产品,我们也从源头上限制网吧,比如学校周围不允许有网吧存在等等,还有在学校里给他们做健康的软件,让他们具有这个知识,也能掌握这个知识。我觉得有一定的效果,可是到现在为止困难仍然非常艰巨。所以我的想法,政府要采取措施,家长也要采取措施,要教育自己的孩子,社会的舆论也要造一个好的舆论氛围,大家都来关心那些孩子们,上健康的网吧,不要上不健康的网吧。最近我看了一个资料,包括比尔·盖茨,他就允许他的孩子每天最多有半个小时上网,这就说明了一个问题,世界都在关心这个,家庭都在关心,我就希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来解决这个问题。 [09:55]
[主持人]:感谢顾副委员长这么耐心和详细的解答网友提出来的问题,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顾副委员长会继续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各位网友进行文字交流,各位网友有什么问题、想法和建议,可以继续在人民网强国论坛给顾副委员长留言,再次感谢顾副委员长,我们视频访谈部分就结束了,谢谢。 [09:56]
[好友重逢]:在我们当地,连一个青少年免费的活动场地都没有,到处都是收费,所以网吧里的生意特别好。经济发展不是为祖国后一代的成长是为了什么? [10:08]
[顾秀莲]: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中央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的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专门下发了文件,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强调要始终坚持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国家还专门从彩票公益基金中每年拿出几个亿,专门给没有活动场所的贫困地区市县建活动场所。"十一五"期间要实现每个城区、县(市)都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 [10:12]
[黄晨灝]:尊敬的顾主席,您好,请问,城市的学校将如何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上学难的这一实际问题呢?谢谢。 [10:13]
[顾秀莲]:外来务工人员进城的子女现在国家有规定,能够帮助他们就近入学,解决他们的学习问题,各地都在为解决这个问题而努力。 [10:13]
[黎莘]:妇联在维护青少年权益,特别是女童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有哪些活动和专门机构?还有多大的空间?谢谢。 [10:14]
[顾秀莲]:妇联的主要宗旨就是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在儿童权益方面,我们非常重视。首先,关心女童的上学问题。要求教育部门在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中保证女童的入学。其次,我们实行了“春蕾”计划,在全社会进行募集资金,帮助农村失、辍学女童重返校园。目前已有160多万人(次)女童重返校园。另外,我们还开展了大龄女童的培训工作,让她们有一技之长,成人后参与经济和社会工作。我们开展女童优先权项目,改变公众观念,消除性别歧视。 [10:15]
[黄晨灏]:尊敬的顾主席,您好,请问国家将采取哪些政策和措施保护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呢?谢谢。 [10:16]
[顾秀莲]:在《婚姻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都明确了单亲家庭子女都享有双亲家庭的平等权利。另外单亲家庭许多子女培养教育十分成功,部分单亲家庭存在一些实际困难,各级政府在教育、卫生、就业等方面平等对待,有的要给予倾斜,和社会组织一起开展多种救助活动。比如,广东省妇女联合会会向社会募集资金,来救助农村贫困单亲家庭的住房问题。有的地方还举办了专门单亲家庭家长学校,帮助他们学习教育子女的知识和方法。 [10:20]
[龙八longba]:尊敬的主席,消灭人贩子本来不是你的任务,但和保护未成年人不可分,您能多加呼吁吗? [10:21]
[顾秀莲]:我也有责任,我要大力加以呼吁,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要求有关部门做好救助被拐妇女儿童的工作。 [10:23]
[一天一地一广仔]:对于《婚姻法》的修改,妇联在其中起到什么作用? [10:23]
[顾秀莲]:《婚姻法》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法,我们妇联在修改的过程中,主要是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地听取妇女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反映她们的诉求,向立法机关建言献策。我们曾经提出了反对家庭暴力等五个具体建议,大多数都得到了采纳。近几年,我们在关注它的贯彻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10:24]
[阿信2]:未成年人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10:24]
[顾秀莲]: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有四项权益: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具体权利中还有受教育的权利、健康的权利等等。国家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未成年人自己也要从小培养社会责任感。 [10:34]
[寂寞嫦娥舒广袖]:感谢您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出的贡献,我来自农村,我觉得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更重,在这方面国家有什么措施? [10:35]
[顾秀莲]: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2004年中央和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建立和完善保障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接受教育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在“十一五”规划中,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普及巩固义务教育,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对困难的学生还免收教科书费,对寄宿的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国务院还成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把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内容统筹规划,并要求全国妇联牵头,协调14个部委成立了农村留守儿童专题工作组,在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方面迈出了一个新的步伐。
各有关部门结合自己工作的优势,开展农村儿童的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如公安、教育、卫生、财政、计生等都下发了文件,采取了许多措施,推进农村的留守儿童工作。共青团中央、少工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他们都在为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做工作。
全国妇联启动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行动,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另外还配合教育部门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开通亲情热线电话,努力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监护网络。 [10:41]
[网友]:妇联在和谐社会建设中起到什么作用? [10:41]
[顾秀莲]:妇联组织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可为。多年来,妇联组织在协调关系、凝聚人心、维护稳定、服务妇女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积极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围绕“三农”和就业再就业两个重点,着力提高妇女素质,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大力培育和发展教育培训、科技示范、信息服务、合作经济、扶贫救助五个网络,实施了“母亲水窖”、“母亲健康快车”、“春蕾计划”“安康计划”和“送温暖、三下乡”社会公益活动等,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积极的努力。
妇联组织在表达和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妇联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运用法律、行政、舆论手段,营造促进妇女发展的环境,参与立法,开展普法,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妇女权益。全国开展了三·八维权周、平安家庭建设、和谐家庭建设等活动,建立了覆盖全国的维权网络、维权阵地,开通了咨询热线,不断满足妇女精神需求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力推进“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崇尚科学、邻里团结、爱护环境,组织开展了学习型家庭、绿色家庭的创建活动,提高妇女素质,提升生活质量,开展了“美德农家”家庭文化艺术节,欢迎大家有机会参与妇联的活动。为迎奥运,今年4月将在北京举办第三届亿万妇女健身大赛,欢迎大家积极参与妇联的活动。我们启动了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的“双合格”道德实践活动,还有“小公民道德建设”行动计划,帮助家长学习科学的知识和方法,更新观念,科学教子。通过以上的多种形式和方法,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10:54]
[阿信2]:未成年人保护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如何? [10:55]
[顾秀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能否实现。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2004年,中央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都对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将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纳入其中,这些举措都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根本保障,创造了良好条件。 [10:55]
[网友]: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措施是什么? [10:58]
[顾秀莲]: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2004年,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重要部署。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中央文明办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任务进行了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去年,中办、国办就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察,结合督察中反映的问题,中央文明委再次进行了任务分工。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开展活动、调查研究、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等措施,大力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中央电视台还专门开通了少儿频道,各大媒体加大了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0:58]
[网友]:全国公益性博物馆和展览馆应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11:03]
[顾秀莲]:2004年上半年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文,下半年12个部委又联合发文(文办发[2004]33号),都明确规定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未成年人集体参观免费,有监护人陪同参观,未成年人免费,成年人买票。各级财政部门应对公益性文化设施给予补偿。各地贯彻文件精神,对公益性博物馆和展览馆实行了免费开放,这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很好的措施。 [11:03]
[网友]:谁来维护妇女权益? [11:04]
[顾秀莲]:维护妇女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妇女权益,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刑法、民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内的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是执法主体,负责法律执行,对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各级法院、检察院作为司法机关,依法审理起诉到法院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妇联等妇女组织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热线电话、网络等受理妇女的投诉,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侵权行为,依法为权益受侵害妇女提供服务;对侵害妇女利益的行为,大众传播媒介也可以进行揭露、批评。 [11:04]
[网友]:妇联组织如何发挥作用防范侵害妇女的不良现象? [11:04]
[顾秀莲]: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妇女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但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有的领域还比较突出。全国妇联一直致力于通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尊重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意识,从源头上防范不良现象的发生。多年来,妇联组织始终坚持面向妇女、面向全社会开展宣传倡导、社会动员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手中,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预防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发生。 [11:04]
[网友]:怎样消除家庭的不和谐? [11:05]
[顾秀莲]:当前在我国家庭领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例如家庭暴力、离婚率上升、养老问题突出、青少年犯罪等,儿童意外伤害、家庭安全隐患也威胁家庭的平安和谐。家庭不和谐的根源主要是社会矛盾在家庭领域的体现,例如贫困、暴力犯罪、道德缺失、家庭责任感下降等。
消除家庭的不和谐从根本上说是要消除产生不和谐的问题根源,同时还要从建立人与人和谐的关系入手,要在家庭中营造积极向上的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男女平等、父母与子女平等的相处模式;家庭成员要跟邻里和睦相处、关心他人、关心社区,与社区以及社会产生良性的互动。其次是要努力成为学习型的家庭,特别是父母要了解现代家庭教育理论,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为国教子,以德育人。最后是要增强平安意识。家庭成员应当了解一些安全知识,提高治安防范意识,学习突发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和自救技巧,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5]
[打尽e网]:顾主席,人们对你的希望太大了,希望你不负重望。今天的访谈希望不是走形式,好的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人大的工作中得到反映,见到成效,使未成年人真正得到保护,和谐社会真正和谐。 [11:06]
[顾秀莲]:我十分感谢网民对我的信任,我会努力工作,也希望大家跟我一起共同努力,真正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氛围,为和谐社会的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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