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的天津委员联名向大会递交了《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有关问题的建议》提案,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中继续给予政策上的积极支持和改革探索上的指导帮助,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六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提案介绍了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进展情况。自去年5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批准天津滨海新区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推进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作出具体部署,成立了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领导小组。目前,天津市已完成了总体方案和10个专项改革方案的编制工作,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审批。《意见》发布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科技部、商务部、农业部、交通部、环保总局、财政部、国家外专局、国家金融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先后到天津市调研,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同时出台了若干鼓励支持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政策措施。
提案中指出,根据《意见》“先行先试”的要求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近期的重点任务,围绕实现滨海新区功能定位,从天津的实际出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能够继续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改革探索上的指导,鼓励天津滨海新区在六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一是在滨海新区设立全国柜台交易市场。二是在天津滨海新区东疆保税港试行启运港退税、船舶特别登记制度政策。三是进行跨省城耕地易地占补平衡机制等探索。四是建设国家级滨海高新区。五是给予天津滨海新区税收政策扶持。六是尽快建立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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