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全国两会看天津增加群众收入工作
增加群众收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文化品位,是本世纪初天津提出的为群众办的新三件事。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天津代表团的代表和委员在讨论和审议中谈到解决民生问题时经常提到这新三件事,认为天津在增加群众收入这项工作上做得扎实有效。
把增加群众收入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首要任务来抓,充分考虑和兼顾了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努力使群众收入年年都有新的增长,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去年,本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7252元,增长了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428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42元,均实现了两位数的增长;2006年,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10548元,增长9.3%,消费结构发生明显变化,服务性消费支出达到总数的29.5%,充分说明居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百姓收入的不断增长,首先是经济发展创造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当然,执政为民的理念,让人民群众及时得到应该得到的实惠,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所带来的物质成果的深厚感情,也是至关重要的。正是有了这样的理念和这样的感情,造福中低收入大多数群众的世纪危改任务才顺利完成,才有了不让一家一户过不去的举动,才有了人走茶不凉,各行各业为离退休干部职工送温暖献爱心的实际行动。
天津的发展已经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进入了一个新的上升期。增加群众收入,既要提高在职人员的收入,也要提高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既要提高城市居民的收入,也要提高农民的收入,使全体人民的整体收入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是事关群众生活幸福,事关和谐天津建设的大事,也是我们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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