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田: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法工委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
昨日上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经历了13年的酝酿,上百次的座谈会,8次审议,公开征求意见,这部法律最终获得通过。
记者第一时间连线参与物权法起草、制定工作的两位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尹田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赵万一教授,请他们讲述了物权法产生的过程,以及这部与百姓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背后鲜为人知的一些故事。
评价:现有财产利用方式的保护
新报:赵万一教授,您是如何评价和看待物权法的?
赵万一:这部法律是对现有财产利用方式的一种保护,也是对改革开放成果的一种确认和肯定。只要是通过自己的劳动、或者合法手段获得的财产,都会受到保护。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私人的财产不是非法取得的,都能得到保护,这也有利于更好地促进个人创造财富。
形成:经历13年 三个阶段
新报:能不能为我们介绍一下物权法形成的这13年间,这部令人瞩目的法律是如何从无到有的?经历了一个什么样的过程?
赵万一:这部法律从启动立法到现在审议表决获得通过,经历了10多年的时间,其间反反复复进行了很多次的讨论,实际上就是一种冲突和利益的平衡过程。立法的主要手段就是平衡利益的冲突,来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尹田:提起这部法律,真可谓一波三折。总的来说,这部法律的制定,大致分为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草一部物权法的问题被提了出来,但是当时民事立法的重点在合同法上,所以物权法的起草被搁置了下来,不过,合同法的制定也为物权法的起草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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