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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是天津市义务植树日。198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规定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的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至5棵——您义务植过树吗?
3月20日是本市义务植树日。从1982年开始,我国以法定形式规定了全民应承担义务植树的责任,到今年已经有26个年头了。
26年来,各地政府部门每年都会组织大型义务植树活动,部分中小学也组织学生义务植树。我们盼望绿树成荫,可是,我们有多少人尽到了植树义务?植树日到来之际,记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
三区去年人均植树不足1株
1982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至60岁,女11岁至55岁,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要按照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的要求,均应承担义务植树任务。”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的,所在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补栽,或者给予经济处罚。整个单位没有完成任务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并由当地绿化委员会收缴一定数额的绿化费。”
另外,于1997年10月22日公布施行的《天津市义务植树条例》也对市民义务植树做出了与《实施办法》类似的规定。
记者从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了解到,包括城市园林部门专业植树、农村植树及群众义务植树在内,2006年三区共植树约52.75万株。根据本市2005年末统计数据,三区常住人口总数约133万。根据《实施办法》中的年龄要求,粗略计算三区中义务植树适龄人群约为85万人,这样算来,三区平均每人每年植树不足1株。
想种树却不知到哪里去种
记者就义务植树问题进行了随即采访。被采访的20位路人中,七成被调查者说自己没植过树,原因是不知道到哪里去种植;九成人表示不了解国家关于每人每年植树3到5棵的规定。
某事业单位的张女士说,参加工作后从来没有参加过义务植树。记得上学时,偶尔会在老师的带领下,参加过两三次植树、种蓖麻等活动。
泰达学院的大学生小赵说,没植过树,因为没有机会,如果有机会他非常愿意去植树。
“去年我带着孩子,参加了塘沽区组织的去森林公园植树活动。可以前我一次都没栽种过,根本达不到每年3到5棵的标准。”李先生是记者采访中仅有的一位近年来参加过植树活动的居民。但李先生表示,类似这种由政府组织的植树活动每年只有固定的一天,如果当天没有时间,想选一个其他的日子去植树,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塘沽区园林局工作人员介绍,希望植树的市民可与塘沽区绿化办联系,如相关部门组织义务植树活动,则由绿化办通知该市民。
四大因素造成义务植树尽责率低
据相关部门统计,2006年我国有8亿义务植树适龄公民,其中4亿以上适龄公民未履行法律规定的植树义务。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义务植树处周力军处长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义务植树尽责率低主要包括四方面原因。
一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据抽样调查,在全国还有不少适龄公民没有把义务植树作为国家法律、法规来看待。
二是组织工作不够落实。据调查情况表明,每年都能组织适龄公民参加植树的单位为64%,有时组织的单位为26%,从未组织的单位占10%。
三是管理存在死角。许多适龄公民因其所在单位流动和不确定因素,形成义务植树无人管理状况。从调查结果看,个体工商业者、无固定单位和职业者尽责率分别为10%、5%和8%。
四是法制建设滞后。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20多年未修改过,大多数省区没有出台义务植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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