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准X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服务”、“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不确定性用语不能在出境游合同文本中出现了。记者今天从天津市旅游局获悉,目前旅游部门正式向全市16家组团社陆续下发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刚刚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今后参加出境游的游客心里更有底了。
据悉,新示范文本除了要求出境游合同不得使用不确定性用语外,还规定在指定购物点出现购物损失时,90天内如果消费者不能在购物点获得赔偿时,组团社应当先行赔付;明确规定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得超出行程天数的一半;组团社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安排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
此外,新示范文本对于组团社取消出团和旅游者行前退团的违约担责方式进行了较大改动。如组团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出团,旅游者在出发前得知的,有权解除合同,要求组团社全额退回已交旅游费用,并按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旅游者在出发当日或者出发后得知的,组团社应当按旅游费用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市旅游局质量规范与管理处处长王凤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市旅游管理部门将积极推行新示范文本,并组织组团社人员培训。在近期内,目前使用的“老合同文本”会与新文本并行一段时间,在全面推行新文本后老文本会宣布作废。本市康辉国际旅行社相关负责人表示,新合同文本会让旅行社从出团时间安排、机票的保证、广告用语及选择购物场所等方面更加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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