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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负隅顽抗的宋华在亲眼目睹了陈其文的交代后,很快缴械投降。
陈其文深知这些钱他一个人是吃不稳的,还得让另一个人也一道吃,那就是分管副县长吕宗明。
原来,在“马槽基一号”煤矿的转卖上,陈其文、吕宗明、宋华三人是这样勾结的。
“马槽基一号”煤矿因安全事故死了人后,马上面临转卖。吕宗明问宋华,这个煤矿实际价值多少。宋华明知已有人出价220万,但他却说只值200万。三人议定,由陈和吕设法阻止其他人“中标”,宋华以150万的价格买下这个煤矿。“净赚”的50万,陈其文和吕宗明各分25万。
实际上,在这次交易中,宋华又暗地“做了一把”。买下那煤矿后,他说,目前还没赚到钱,先给吕、陈二人30万,还差的20万等赚了钱后再给。2005年11月16日,宋华在银行办了两个存折,每个户头存有15万元。两个存折吕、陈二人每人一个。
此外,在2005年全国开展煤炭生产关停并转大整顿中,正安县政府也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全县农村生活自用煤矿进行整合调整布局,并于当年9月4日对全县农村生活自用煤矿关闭。那么,关闭后,谁能得到“合理布局”的开采权呢?那些煤老板纷纷动开了心思。
短短几天时间,陈其文就坐收了煤老板们送来的17万元“希望开启费”。
但是,陈其文深知这些钱他一个人是吃不稳的,还得让另一个人也一道吃。那就是分管副县长吕宗明。
于是,陈其文将收到的这17万,拿出8万来带到吕宗明办公室,吕宗明笑纳后,同意了陈其文的“工作汇报”。
而那些给陈其文和吕宗明送钱的煤厂,自然也在“合理布局”之中的全都启封了。
就这样,陈其文利用煤炭行业整顿之机,共索贿受贿73万元,其中受吕宗明指示收下的就有60万。
吕宗明走下出租车:“你们是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吧?”然后就主动上了警车。
至此,吕宗明在煤矿这块“宝地”上的受贿犯罪已是铁证如山。当检察官们赶到正安准备逮捕吕宗明时,他早已不知去向。
检察官们立即回师遵义,在全城各大宾馆寻找吕宗明。检察官们分析,吕宗明此刻一定藏在遵义市内某个角落。
很快,检察官们得知,吕宗明正和一位老领导在一个叫“红雅苑”的茶楼里喝茶,那位老领导正在劝说吕宗明主动投案。
不一会儿,吕宗明从“红雅苑”出来了。可是,他并没有向市检察院方向走去,而是钻进一辆出租车,向火车站方向开去。
既然不来自首,检察官已可以抓人了。然而,检察官们还是耐心地让警车不远不近地跟着吕宗明,且看他去向何方。
当吕宗明乘坐的出租车走到市中心的丁字口时,竟突然减速缓缓地停了下来。接着,吕宗明走下车,回头走向跟踪的警车:“你们是遵义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吧?”然后就主动上了警车。
然而,吕宗明人虽进了检察院,心里却依然抱着最后一丝侥幸。
坐在审讯室里,他却大谈这些年来他为正安这个贫困县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不廉之处就是吃了人家送的几条烟、几瓶酒,实在是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党……
可最终,在铁的事实和检察官们的耐心教育下,他还是陆续交代了他在分管煤炭安全生产期间,自2003年到2005年利用煤炭行业整顿之机,共受贿煤矿老板67万元的犯罪事实。
检察官们却并没有就此罢休。根据举报和检察官们的分析判断,吕宗明绝不只是在煤矿这一块上受贿,在他分管的另一个重要行业--即城镇公路建设上,他还有重要的犯罪嫌疑。
思虑再三,吕宗明又交代了自己在分管公路建设工作方面的受贿事实。
这里,就又牵出了吕宗明的另一个受贿伙伴--即正安县原交通局局长张建林。
就在检察官拘传张建林时,他包里还有一个刚刚收到的4000元的红包没来得及拿回家。
检察官们当即驱车赶到正安乡下找到了张建林。
原来,张建林的受贿也和陈其文一样,都是与吕宗明密切合作而完成的。
在正安公路建设中,张建林共计受贿人民币66万元。
就在检察官拘传张建林时,他包里还有一个刚刚收到的4000元的红包没来得及拿回家。
张建林和吕宗明的关系,就象陈其文的吕宗明的关系一样,他们都是过去的“老同事,老领导”,也是老知己,所以才敢这样“双双受贿”。特别是吕宗明和陈其文,两人都当过教师,后来又一起从政,且在一个乡工作,吕宗明是书记,陈其文是乡长。那时,两人就能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一致的共识,成为最佳“合作伙伴”。
在正安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吕宗明自从2001年当上副上县长后,短短几年时间就受贿165万元。
好在他关键时刻选择了主动自首的积极态度,并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被认定立了功,并退还了全部受贿赃款,故只判了8年有期徒刑。
面对高墙铁网,他在狱中写下很多感伤的诗词。在他的《长恨歌》中这样写道:“四面高墙一井天,院内监牢十八欄。夕阳斜挂残云卷,阵阵钟声增暮寒。监规戒律诵万遍,心似刀割万箭穿。长夜难眠愁肠断,万般苦水肝中咽。此身谁料遭苦难,春宵一刻胜似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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