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平区人民法院对震惊天津市的“出租车司机金街碾轧交警案”进行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沈某有期徒刑3年半。
2006年5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沈某驾驶出租车至和平区渤海大楼附近的金街入口处欲驶入金街时,被执勤交警袁景明拦住。沈某却驾车撞向袁景明。袁景明被撞倒后趴在汽车前机盖上。车又驶出数米后,袁景明被甩下摔倒在车前。此时,沈某竟驾车从袁景明身上碾轧过去。
据了解,案件宣判之前,双方达成赔偿和解协议,沈某赔偿袁景明10万元,现已赔付完毕。
司机可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