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刊发了《保安擒贼,受重伤不撒手》的报道,案发后,公安部门全力追捕嫌犯,于22日晚间把作案并行凶的嫌犯王小军抓获。
经审讯现已查明,王小军系甘肃人,1981年生人,三年前来津多次盗窃电动自行车,并于前年获刑一年。释放后继续作案。被杨健发现其盗窃行为后,王小军用改锥连捅杨健胸部和脸部,造成杨健肺叶被捅破,经抢救脱险。王小军还交待了其他盗车行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与王小军同时作案的另一名中年男子正在被警方追捕中。
前天,天津市见义勇为协会、河东区见义勇为协会、公安河东分局等负责人到医院慰问了杨健,向他颁发了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证书,并奖励他10000元。杨健所在单位也将对他进行表彰。
昨天下午,市见义勇为协会负责人就此接受本报采访。他认为,杨健虽是一名物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肩负着保卫居民财产安全的责任,但他毕竟不同于行政执法主体的人员,且没有任何武器。他不满足于履行发现案情和报告公安部门等职责,在嫌犯就要逃窜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特别是在歹徒挥舞凶器时,临危不惧,勇于搏斗,身受重伤仍不撒手,直至昏迷。其事迹突出,堪称见义勇为者中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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