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天津市教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认真做好学校春游活动的通知》。
今年学校组织学生春游仍然坚持在本市进行。不提倡学校组织大规模集体春游,禁止在“五一”长假期间组织集体出游。学校必须预先制定详细活动方案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预案;选择春游地点时,学校有关负责人必须先期“踩点”,凡不安全的地方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有危险性的项目;禁止组织学生进行商业性旅游或到未开发的区域活动;选择交通工具时要严格执行交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春游前要对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春游时要有学校领导带队,有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要有随队医生或卫生员,携带必要的药品;保证有与外界联络的通讯工具,并做到畅通无阻。组织学生春游,事先要向区县教育局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学生春游须坚持自愿的原则,须征得家长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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