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前召开的2007年天津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本市完成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有关目标调整。
规划明确到2010年,区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要各配备一名以上女干部;街道工委、街道办事处领导班子中,各配备一名以上女干部;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一名女干部,乡镇政府配备女干部的领导班子要达到50%;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女委员,居民委员会中女委员应占一定比例;市、区县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要有55%以上的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正职或重要岗位女性数量要有较大增长。
规划还明确了妇女儿童受教育及健康目标,规划到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女性毛入学率要达到93%以上,全市孕产妇死亡率要控制在10/10(万)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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