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警察各有异于检察机关侦查结果的叙述
“罗生门”
在近日将要接受审判的三人中,第一被告李立田42岁,原在沙北公安分局防暴队工作,在李胜利坠楼事件发生前,刚调到七一路派出所工作两年。川汇区法院书记员吕留生是第二被告,35岁。第三被告是冷飞,33岁,1995年河南政法干部管理学院毕业,1997年分配到七一路派出所,2000年开始任副所长。
另外几名涉案警察中,孟军伟32岁,是沙南公安分局的重点培养对象,“多次获得二等功、三等功。”王海宇,1993年从警,坠楼事件发生时,刚由小周口市公安局经侦队调到七一路派出所不到半年,“本是作为基层派出所所长、副所长的方向来培养的”。实习生许磊22岁,是郑州警校毕业班学生。
就2004年9月20日李胜利坠楼那天的个人活动,涉案警察或其家属各有异于检察机关侦查结果的叙述。
“我们本来没有想站出来说话,”一个警察家属说,“我们本来觉得司法机关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但我们先是看到了一些媒体的报道,又知道了市检察院的侦查结果,我们发现这些都跟我们知道的情况很不一样。”
靳如梅,李立田的妻子。她向记者介绍的2004年9月20日那天发生的事情是:那天上午,李立田一直在处理别的案件,他根本没有去“憨牛”拉面馆吃饭,也没有见到李胜利。靳如梅还说,李立田与吕留生素不相识,“和丈夫生活多年从没有听他提到过吕留生这个名字,又何来这样一个朋友?”她认为李立田在这个案件中,被定为第一被告的原因是:“家庭贫穷,没有任何社会背景”。
而作为第三被告的民警冷飞表达了他的异议。记者拿到的一份署名为冷飞的介绍“李胜利坠楼真实经过”的书面材料。在这份材料中,冷飞称:李胜利、吕留生之间的纠纷是他当日接的第二个警,但把他们带到派出所后,就“及时移交掉”,再也没接触他们,直到李胜利死亡。
在这份材料中,冷飞辩称,“我和李胜利及吕留生事前素不相识”,“我没有任何理由去做伤害李胜利的事情,更没有为吕留生办所谓人情案的必要”。他认为检察机关的指控“不符合客观规律”,“再好再铁的关系我也不会拿自己的前程和工作去为别人做这样的事情”。
“不可否认,公安机关出现过刑讯逼供的个案,但是我认为不能凭借某些个案就把警察妖魔化,每个案件都有它的具体情况,任何结果都要符合客观事实,都要有证据,不能说人在派出所死亡了,就推断一定是警察把人打死了。”冷飞说。
与此同时,检方某些具体的调查方式,也受到涉案警察一方质疑。记者了解到,在审查起诉阶段,此案曾被两次退查,因为“存在一大堆涉及证据体系的问题”。
一方面是高层批示,另一方面是李胜利家属的不停上告,周口市检察院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有着相当的压力。“一开始求功心切,侦查之初没有全面收集证据,特别是没有收集部分人无罪的辩解,又没有客观地收集旁证,造成案件畸形发展,固定了一个不是真实事实的案件事实。”一位涉案警察家属一说。
涉案民警家属开始喊冤:“从人性的角度讲,李胜利的家人认为他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幸福,不可能跳楼自杀;样,我们认为这些人民警察,不会仅仅因为在拉面馆的一次吃请,就把无怨无仇的一个人从楼上扔下去。”
更多命案
“我认为我们做出的侦查结果是公正的,实事求是的。”3月24日,参与办理李胜利坠楼案的赵玉坤向记者表示。赵的职务是周口市检察院反渎局副政委。
下岗青年,警察,死亡,人情案,高层批示,这一事件无疑综合了诸多社会关注要素,在周口尤受注目。在李胜利刚刚坠楼身亡后,他是被警察打死之后并被丢下了楼的传言在周口市民中便已经传播得沸沸扬扬,之所以如此,据记者了解,这与它在一定意义上“延续”了另外同样发生在周口市的另外两起警察致人死亡案有关。
其中的一起发生在1999年2月21日,当日晚11时,周口市北永兴派出所干警郭楠与人一起在七一路“红梦甜食屋”唱歌,与甄三伟等人发生冲突,甄被围打,甄知道郭是警察,不敢对决,出逃,郭楠等不依不饶,开车穷追,将甄追上再次暴打,之后拉到周口市公安局防暴大队,值班民警又对甄进行轮番殴打,次日晨,甄被发现死于周口市公安局办公楼西北角一窗户下。
2003年9月12日晚23时40分左右,沙南公安分局干警顾光在六一路“唐人街迪厅”蹦迪过程中,与杨红伟发生碰撞,顾光与其团伙十几人对杨进行围殴,短短几分钟内,杨就被打死。杨红伟是周口市委的一名司机,时年24岁。顾光曾为两任公安局长开车,由于上下包庇,这一案件的处理过程极其艰辛,曾负责周口市委机关内部食堂的杨红伟的父亲杨松林向记者介绍,此案后来得到高层领导批示。历经千辛之后,顾光于2004年11月12日被周口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后被枪决。
“顾光之所以被判极刑,不仅仅是因为打死我儿这一件事,他做恶太多了。”杨松林说,“那么,到底是谁在警察队伍里圈养了顾光这样一个恶棍?”由于杨松林对这个问题揪住不放,上下奔走,最后,终于使周口市公安系统二十几人受到不同程度处分。
而就在杨松林为儿子被警察打死的事情四处奔波的时候,周口市再次发生李胜利死亡命案。几起有警察为主角的命案就这么微妙地被公众联系到了一起。李胜利究竟是自己跳楼自杀,还是被警察扔下楼致死,还有待司法机关做出公正结论,但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在他被带进七一路派出所之后,无论如何,他死了。
周口“罗生门”脚本概要
基本事实:2004年9月20日,周口市民李胜利在当地派出所离奇坠楼身亡。
罗生门:
在树林里的一场事故之后,这里记下了三位当事人的陈述和一位目击者的证词,令人关注的是都不一样,并且目击者的证词前后发生过变化,关于这场事故的故事展开了人们对人类自身情况的询问。这是日本导演黑泽明拍摄的电影《罗生门》的意象。在河南周口的这起案件中,上演着同样的情节。
死者家属:“这是有组织有策划的谋杀!”
市民传言:派出所干警被人收买,打死李胜利将他扔下楼。
涉案民警:李胜利死亡与我们无关。“不能说人在派出所死亡了,就推定一定是警察把人打死了。”
检察院介入侦查
报告一:“警察没有违法行为,李胜利属自杀身亡”(报告时间:案发不久)
李胜利家属不满,不断上访。2005年2月,案件得到高层领导批示。之后调查提级,局面迅速扭转。
报告二:多名警察“涉嫌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报告时间:2006年11月5日)
涉案民警家属质疑检方求功心切,侦查不实。
周口市中院原定2007年3月29日开庭审理此案,3月28日上午,法院发出变更通知:开庭日期推迟,待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