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率先构建惠及全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谐城区建设走在前列
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我区认真落实国家有关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积极健全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为民解困长效机制,广泛开展助困、助学、助残等活动,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部署和要求,更加关注民生,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使我区和谐城区建设走在全市前列。
1、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抓紧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将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作为公共财政保障的重点。积极推进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五险合一”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建设,打破按照社会群体分别设计其社会保障制度的障碍,统一规划,努力实现“应保尽保”。特别是对群众关注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优先实现全覆盖。积极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再就业指导和服务。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职能,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探索企业利润与职工工资福利挂钩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政府救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覆盖全区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加强对低保户和特困户的救助,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努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2、切实增强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有效性。针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支付风险问题,依法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做实个人养老金账户,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平稳运行。对全区2600名65岁以上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其家政服务费用政府给予补助。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实现覆盖全区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扩大政府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提高职工大病医疗救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现行低保制度的资金筹集、救助标准测算、评估依据和实施程序,将其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制度结合起来,努力构建政府负责、功能强化、程序规范的综合型社会救助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通过缴纳住房公积金、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措施,不断解决和改善城区低收入居民的住房条件。
3、加强社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在基层。继续推进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健全完善选聘结合的“三会一站”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楼门、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形成人人促进和谐的局面。围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创新和深化我区群众评选表彰“十佳公仆”和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发挥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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