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示了部分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下半年部分疾病均次住院费用等相关信息
4月1日,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公示了沈阳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2006年下半年部分疾病均次住院费用等相关信息。
此次公示的疾病名称包括冠心病内科药物、急性脑血管、急性脑梗塞、糖尿病、肺炎、原发性高血压、白内障手术治疗含人工晶体、精神疾病等13种,涉及沈阳军区总医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省人民医院等50多家定点医院。
此次公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反映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的实际情况,以引导广大参保人员正确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做到合理消费。
治同一种病
花三千还是花一万
在这次公布的信息中,同一种疾病因为医院本身的等级、医疗设备的先进程度等因素不同,出现住院费用的高低不同。
在公示的13种疾病中,以肺炎为例,定点的21家医院中,住院天数最长的医院是沈阳军区总医院,需要17天;均次费用最高的是医大一院,费用是10746元,均次费用最少的是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费用为3008元。
比一比高低
自付费用相差五倍
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比例最多的是沈阳医学院沈洲医院,为30.84%,其次是二○二医院,为29.93%,最少的是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为15.22%。
非医保费用占全部个人费用个人自付比例最多的是医大二院,为9.19%,其次为医大一院,为9.10%,最少的是大东区红十字会医院,为0.04。
综合公示信息,肺炎患者住院一天,医保范围内个人最少需要自付费用32.7元,最高自付费用181余元;非医保费用的最低个人自付0.086元,最高个人自付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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