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上午举行的海南省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大会上,海南省委常委方晓宇主持会议,并宣读了省委决定:海南省委常委肖若海同志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中共海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卫留成充分肯定了海南省委政法委的工作。他说,近几年来,在海南省委的领导下,省委政法委努力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主动地履行领导、管理和协调全省政法、综治、维稳和反邪教的工作职责,根据海南的实际,不断加强党的领导、提高队伍素质、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在维护国家安全、打击预防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严格公正执法、服务经济建设等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开创了我省政法工作的新局面。
卫留成说,肖若海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在重大问题上头脑清醒,旗帜鲜明,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同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海南省委认为,肖若海同志担任省委政法委书记是合适的,有利于保持海南省政法工作的连续性,也有利于省委政法委对全省政法系统的领导和协调。他表示相信,肖若海同志一定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团结带领省委政法委的同志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使海南省的政法工作在历任省委政法委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上,更上一层楼。
卫留成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保证政法干警的执法指导思想和观念始终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的要求,紧紧围绕构建平安海南、和谐海南的要求,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不断促进海南政法工作走上新台阶、达到新水平。
肖若海表示,绝不辜负海南省委的期望,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围绕省委的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省委政法委全体干部,推进和创新政法工作,促进平安海南和和谐海南建设,为把海南建设成为绿色之岛、开放之岛、文明之岛和和谐之岛而努力工作。
肖若海简历:男,1954年5月生,汉族,海南万宁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7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海南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
1972.09 - 1974.01海南陵水县“五七”农场班长
1974.01 - 1975.05海南陵水县路教工作团分团副团长
1975.05 - 1976.11海南陵水县群英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6.11 - 1980.08海南陵水县群英公社党委代理书记
1980.08 - 1984.07共青团海南陵水县委书记(其间:1982.09-1984.07在华南师范大学干部专修班政治专业学习)
1984.07 - 1987.04海南陵水县委副书记
1987.04 - 1988.07海南陵水县委书记
1988.07 - 1988.11共青团海南省委筹备组组长
1988.11 - 1993.06共青团海南省委书记(其间:1990.09-1991.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3.06 - 1997.07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1.08-1993.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95.09-1996.07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07 - 1998.05海南省农业厅代厅长、党组书记
1998.05 - 2003.01海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
(1996.03-1998.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政治学专业学习)
2003.01–2005.06海南省政协副主席
2005.06–海南省委常委,海南省政协副主席
中共十六大代表,一届海南省委候补委员,三、四届海南省委委员,共青团中央第十二、十三届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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