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台法律界一审若判10年须退选
台湾法律界分析,马英九宣示,即使特别费案一审有罪也参选到底。但还是有两种状况,可能会让马英九“参选到底”的心愿生变:第一就是在年底登记前,马一审被判十年以上;第二就是投票前三审定谳,两者都将被撤销登记。
就司法实务来看,明年选“总统”前,马被三审定谳的机率不高;一审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尽管有人认为可能性也不大,但仍存在若干变量。
原本马英九参选的变量先是在党内,因为党章有“一审有罪不得被提名”的规定;但由于国民党六月全代会可能为他修改党章,因此党内规章对马参选,应该不会再有限制。剩下的变量,只剩下“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二十六、二十八条的“资格限定”问题。
“总统副总统选罢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犯内乱、外患、贪污、组织犯罪,经判决确定者(三审定谳),以及受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决尚未确定者,不得登记为“总统”、“副总统”候选人。
第二十八条规定,“总统、副总统”候选人名单公告后,经发现候选人在公告前或投票前有上述情事(三审定谳、十年以上徒刑等)者,投票前由中央选举委员会撤销其候选人登记;当选后依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换句话说,马英九特别费案如在年底登记为总统候选人前,被宣判一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将会连登记参选的资格都没有。即使是在登记参选后才被判十年以上,登记资格也会撤销;或是当选后才被判十年以上,法院也可提起当选无效之诉。
声音:马英九最后防线何在?
马英九特别案首度开庭,昨天,他接受媒体访问时曾表示,“幕后有人想利用司法打击我。”当过法务主管的马英九有此感觉,想必事出有因,从案发迄今,种种迹象显示,事件发展确有对马英九不公之处。
“司法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不过,司法防线也有好几条,检方是一条,一、二、三审,条条都是防线,对马英九而言,不知道哪一条防线,才能防得住他感觉到要打击他的幕后黑手。
链接:游苏谢特别费案9日将移交侦办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陈瑞仁昨天指出,包括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等人的“特别费:案,目前已调集所有原始支出凭证,并传唤多位证人到案说明。他强调,“高检署”将在四月9日前完成卷证整理,将案件移交“特侦组”侦办。
查黑中心今年二月十三日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侦结,由台北地检署依贪渎等罪起诉,目前尚有“查字第十七号”有关苏贞昌、吕秀莲、谢长廷、游锡堃、陈唐山的“特别费”案;“查字第十八号”有关“司法院长”翁岳生的“特别费”案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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