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日)从公安部获悉,2001年至2006年,全国公安机关共有2718名民警牺牲。目前,公安部正着手建立公安民警职业安全和健康保障体系。
据公安部统计,2006年因公牺牲的398名公安民警中,因积劳成疾牺牲的占44%,因交通事故牺牲的占36.9%。公安工作具有高风险的职业特性,并且公安机关任务重、警力不足,公安民警长期超时超负荷工作,极易引发“过劳死”。与此同时,因公牺牲民警呈现低龄化特点,平均年龄为40.4岁,比2005年因公牺牲民警的平均年龄低4.4岁。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说,与公安工作职业风险高、任务重、压力大等情况不相适应的是,当前公安民警因公伤亡医疗政策不完善、医疗费保障不力、公安英烈家庭生活困难等问题十分突出。2003年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生工伤后,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规定,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未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因公负伤、致残民警的医疗经费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乃至民警家庭的沉重负担。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呼吁,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科学使用警力,保证民警得到必要的休整;加强民警职业安全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争取有关部门支持,进一步完善因公伤亡抚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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