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服务23项标准接受监督
公交服务等您评说
记者从市客管办获悉,今年本市将着力提高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公交运营的23项标准将接受公众监督。
这23项服务标准包括:高平峰出车时间、小时车次、早晚高峰小时车次、车厢文明用语、车辆清洁、车厢报站、站貌站序、车厢标志、站点标志、车辆三牌、作业计划审批、按核准线路运营等。市客管办将通过服务热线、电子信箱、市场动态稽查、新闻媒体、市民来访、社会监督员等渠道加强对运营服务工作的监管,并加强服务整改,确保提高市民对公交运营服务的满意度。
公交车准入有新规
记者从市客管办获悉,今年5月1日,本市公交行业将执行新的《天津市公共汽车车辆准入管理规定》。从今年起,本市将发展节能环保型公共汽车,车辆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机动车第三、四阶段排放标准(相当于欧Ⅲ、欧Ⅳ标准);以发展车长10米至12米的大型车为主,车长8米至9米的中型车为辅,限制车长8米以下车型的发展;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支持使用电动车辆和混合动力车辆;发展使用暖风车和空调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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