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福建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该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
报道中说,民警进驻医院的主要职能就是解决医疗纠纷,防止“医闹”扰乱医疗秩序。而且这14名民警,不仅担任医院副院长职务,还完全融入所聘医院。就我理解,民警融入医院、进入医院领导层与公安部门向医院派驻警力不完全是一回事。如果说民警派驻医院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的话,那么民警进入医院领导层、完全融入医院,他们到底是代表公安部门行使执法权还是为医院代言呢?民警从政府领工资,又在医院任职。这就意味着他们同时具备双重身份与权力,他们既是享有执法权的人民警察,又是医院的领导者。拥有双重身份的民警副院长难免会与医院之间产生利益关系。一个不能回避问题是,医院有自己“家里”的警察撑腰,谁来维护患者的利益呢?
在此,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大背景。药价虚高、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单,收红包、医院重复收费、见死不救……在医风不正、医德滑坡的现实环境下,“医闹”现象的出现实际上是在提醒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形象。
医院聘请民警当院长固然可以威慑“医闹”,但是完全融入医院的民警的公正性,也会让人产生怀疑,而且用高压态势对付处于弱势地位的患者会加剧医患矛盾,增加患者的不信任感。把话说回来,请“医闹”讨说法实际上是患者无奈之下的“另类维权”。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的精神,医院治疗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暴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何苦找“医闹”为自己维权呢?
因此,“医闹”现象也扯出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的话题。由于患者一方处于弱势地位,在医德滑坡的当下,他们难免对法定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不信任,而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
笔者认为,处理医患矛盾、打击“医闹”的关键不是请民警当副院长,而应该给患者提供表达诉求的机会与平台,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找到一种公允的平衡力量,这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重要途径。只有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关系才能公平博弈。否则,医院请警察保护自己,对患者一方明显不公平。(文/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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